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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申请文件>的通知》(发布日期:2001年4月2日 实施日期:2001年4月2日)废止

关于发布《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
 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的通知
 (证监公司字〔2000〕43号)


各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行为,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0年四月三十日
     上市公司申请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报送材料标准格式(试行)

  一、发行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申请材料”字样;
  2、发行人名称;
  材料侧面须标注公司名称,正本需注明。
  (三)份数
  申请材料首次报送三份,其中一份为原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发审会”)审核之前,补报九份材料。发审会通过后,除原件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存档外,其余申请材料退发行人。
  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以下简称“公募增发”)申请材料目录
  第一章 发行人公募增发的申请
  1-1 发行人公募增发的申请
  1-2 主承销商对发行人申请公募增发的推荐意见
  第二章 有关本次发行的授权文件
  2-1 董事会决议公告及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复印件)
  2-2 股东大会决议
  2-3 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公告复印件)
  2-4 发行人最近一次股份变动公告(公告复印件)
  2-5 发行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三章 招股文件
  3-1 招股意向书
  3-2 发行公告
  3-3 发行方案
  第四章 有关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文件
  4-1 有全体董事签字的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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