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直报企业抽取办法
每一调查地区选择25户国有企业,名单由各地自行确定。具体抽样要求为:
1.企业范围包括本地区所有的国有企业。
2.各地国民经济15个行业(不包括“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行业)按国有企业职工人数排序,人数最多的前3个行业每个行业选择4个企业。4-6名的行业每个行业选择3个企业,其余行业按尽量分散于不同行业的原则共选择4个企业。
附件2: 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情况统计表
表 号:劳动统年综3表
制表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
文 号:劳社部函〔1999〕178号
所属行业: 企业经营状况: 隶属关系:
1.农、林、牧、渔业 1.盈利 1.中央直属企业
2.采掘业
3.制造业
4.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
5.建筑业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电通信业 2.亏损 2.地方企业
7.批发零售贸易餐饮业
8.金融保险业
9.社会服务业
10.其他
企业名称(盖章): 2000年第 季度 单位: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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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报告期末实有下岗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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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再就业服务中心内实有下岗
│ │ │ │ │ │报│ │ │ │ 职务人数
│ │ │ │ │ │告│ │#│ │ ┌─┬─┬─┬──┬─
│报│ │上│报│报│期│ │解│ │ │ │ │ │ │
│告│ │期│告│告│从│#│除│ │ │ │ │#│ │#
│期│#│末│期│期│再│再│、│ │ │#│#│足│#未│未
│末│女│结│新│减│就│就│终│ │ │女│签│额│足额│领
│实│性│转│增│少│业│业│止│ │ │性│协│领│领取│到
│有│ │下│下│下│服│人│劳│ │ │ │议│取│基本│基
│职│ │岗│岗│岗│务│数│动│ │ │ │人│基│生活│本
│工│ │职│职│职│中│ │合│ │ │ │数│本│费人│生
│人│ │工│工│工│心│ │同│ │ │ │ │生│数 │活
│数│ │人│人│人│转│ │人│ │ │ │ │活│ │费
│ │ │数│数│数│出│ │数│ │ │ │ │费│ │人
│ │ │ │ │ │人│ │ │ │ │ │ │人│ │数
│ │ │ │ │ │数│ │ │ │ │ │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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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栏│序号│ 1│2 │3 │4 │5 │6 │7 │8 │9 │10│11│12│13│14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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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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