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2000)[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10月17日 实施日期:2007年1月1日)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的通知
(国税发〔2000〕75号 2000年5月8日)


  近接部分地区反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控制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范围的通知》(国税发〔1995〕088号)的有关规定已不适应目前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的需要,经研究,现对原通知修改如下: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