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保证和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生产经营的社会主义方向;
  二、企业职工能够充分享有民主权利;
  三、企业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
  四、企业遵纪守法,维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企业和厂长正确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第十七条 保证和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定期听取厂长的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加强纪律检查工作;
  四、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五、通过各种形式监督干部。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第十八条 企业党组织应当对党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的教育,党的基本知识和理想、纪律的教育。教育党员发扬为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精神,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增强党性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九条 党组织应当经常了解和研究党员的思想情况,帮助党员解决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党员应当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二十条 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认真培养和考察积极分子,坚持党员条件,按照党章规定履行入党手续,保证新党员的质量。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按期讨论他们的转正问题。
 第二十一条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委成员除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活动外,每半年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一次党员大会,开一次组织生活会,进行一次党课教育。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带头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十二条 认真搞好党风。每个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都应当自觉地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同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现象作坚决的斗争。党委应当加强对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经常对党员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选拔能坚持党的原则,敢于同不正之风作斗争的同志做纪律检查工作。对违纪的党员应当及时处理。

第五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二十三条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必须为党的总任务、总目标服务,紧密结合经济工作进行,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