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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育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2、小学、初级中等学校的教师能胜任或基本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多数教师具备合格学历(小学教师具备中师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初级中等学校教师具备师专毕业及其以上程度),其余取得所任学科专业合格证书。教师数量足够,专业结构合理。
  3、教育思想端正,认真贯彻教育方针,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诸方面的全面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分地区、有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

 (三)按质按量普及初等教育是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基础。在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时应做到:一是在初等教育尚未普及时,不要盲目地去普及初级中等教育;二是在发展初级中等教育的时候,办学条件、特别是师资准备工作要提早安排。坚决制止在人、财、物等方面挖、挤小学的做法。目前,又有恢复用小学“戴帽”的办法发展初中的趋势,应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四)实施义务教育的步骤和普及程度,应该因地制宜。全国大致可分为三类地区:
  第一类地区是经济、文化比较发达的地区, 要求在一九九○年左右基本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二类地区是经济、文化中等发展程度的地区,要求在一九九○年左右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同时积极准备条件,在一九九五年左右实现九年制义务教育。
  第三类地区是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地区,要随着经济的发展,争取在本世纪末大体上普及初等义务教育。
  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甚至在一个县内,经济、文化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在各类地区内,都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仅要按全国的要求划分不同类别的地区,分步骤地实施义务教育,而且可以比全国划分得更细一些。没有条件的地区,要把注意力放在提高、巩固已有的教育成果和进一步发展的准备工作上。

三、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制年限

 (五)九年制义务教育,分为初等教育和初级中等教育两个阶段。初级中等教育包括普通初中教育和初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
 (六)目前,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学制年限实行小学六年、初中三年的“六、三”制,或小学五年、初中四年的“五、四”制,或九年一贯制。小学五年、初中三年为过渡学制,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存在。因此,目前的五年制小学不要急于向六年制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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