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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国家海洋局科技期刊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三十二条 凡违反本期刊管理办法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限期整顿的处分。如仍不改正,将予撤销登记。
  第三十三条 凡违反党和国家有关期刊出版政策、法律、法规的,局将与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新闻出版署制定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期刊的主办单位要加强对期刊的领导和管理,经常检查刊物的质量,改善办刊条件,关心编辑人员的工作,在评定职称、分配住房等待遇上应与本单位其他从事科技工作的人员相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科委、新闻出版署颁布的《科学技术期刊管理办法》和新闻出版署制定的《期刊管理暂行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局科技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期刊申请表(略)

国家海洋局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评审办法



  为不断提高科学技术期刊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科学技术期刊评审工作的科学化,特制定本标准。
  一、评分计分原则
  1.科学技术期刊的质量标准包括政治标准、学术(内容)标准、编辑标准和出版标准。
  2.考核期刊质量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系数和百分计数相结合的评分方法。
  3.评分计算公式
  S=K(A+B+C)+D式中,S为总分,K为政治标准系数,A为学术标准得分,B为编辑标准得分,C为出版标准得分,D为附加分。
  二、评审方法
  1.评审委员会根据评价标准,确定刊物各指标的得分,并将得分填入“科学技术期刊质量评比计分表”中。
  2.刊物管理办公室综合计算、统计各刊物得分和等级。等级确定的原则是总分数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总分数在89分与75分(含75分)之间为良,总分数在74分与60分(含60分)之间为中,总分数在59分(含59分)以下为差。
  3.刊物管理办公室根据刊物的得分,排定刊物的顺序序列,并依据局科技司的颁奖方案,确定各等级的成果比例,进而划定刊物的获奖等级。
  三、评价指标与评价标准
  1.政治标准(K)
  政治标准是期刊质量的前提,它既有独立性,又与其他标准密切相关。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体现国家有关科学技术和编辑出版方面的政策、法令、条例。
  (2)积极倡导社会主义科技道德、编辑道德,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3)正确执行国家有关保密、版权、专利、国界等项规定,杜绝出现重大政治错误。
  评分:完全符合上述标准,K=1;基本符合上述标准,K=0.90 ̄0.99;轻微政治失误,K=0.80 ̄0.89;一般政治错误,K=0.60 ̄0.79;重大政治错误,K=0。
  2.科技标准(A)
  科技标准是期刊质量的核心。
  (1)选题(A1)
  选题是指是否全面符合刊物的办刊宗旨,紧密结合本专业或学科的科研、生产等实际问题,报道有指导性、学术性和实用性的文章,对本专业或学科重大信息的首次报道率高,起到核心期刊作用。
  评分:完全符合,A1=30分;基本符合,A1=21 ̄29分;部分不符合,A1=6 ̄20分;不符合,A1=0 ̄5分。
  (2)真实性(A2)
  评分:报道内容真实,A2=10分;内容失真有一处者,A2=7 ̄9分;内容失真有两处者,A2=4 ̄6分;内容失真有两处以上者,A2=0 ̄3分。
  (3)稿源(A3)
  评分:有丰富稿源,稿件采用率低于50%者,A3=5分;有较多稿源,稿源采用率50 ̄60%者,A3=3 ̄4分;稿件能满足选题的基本要求,稿件采用率60 ̄80%者,A3=1 ̄2分。
  (4)收发时差(A4)
  从修改稿收到之日起到刊物出版之时止,这段时间称收发时差。
  评分:全年刊出各篇文章平均收发时差在8个月之内者,A4=5分;8 ̄10个月者,A4=3 ̄4分;10 ̄12个月者,A4=1 ̄2分;12个月以上者,A4=0。  
  3.编辑标准(B)
  编辑标准是期刊质量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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