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继续加强我国水运市场管理的通知
(1997年6月16日 交水发(1997)344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水运事业发展很快,为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提供了运输保障。但是,在我国水运市场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去年6月我部发布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水运市场管理的通知》(交水发〔1996〕575号)(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的精神,我部和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对水运市场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和整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加大了对水运市场的宏观调控力度,暂停审批新增运力和新船公司的筹建,对部分船舶投放实行集中管理,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运力增长过快和船公司发展过多过滥的趋势,缓解了运力与运量发展不平衡的矛盾。二是加快了水运管理法规建设步伐。颁布了《
水路运输服务业管理规定》、《台湾海峡两岸航运管理办法》等一批管理规章,《港口法》、《水运法》等有关法律也在加紧拟订和修订,为依法管理水运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强化了水运市场秩序的整顿和监督管理。对国际班轮运输秩序开始进行整顿,依法对违反规定的一些船公司进行了处罚,注销了几十家违规的外国航运公司代表处,对未经批准从事国际船舶代理的企业进行了处理;一些省市交通主管部门对当地的水运市场进行了整顿,初步改善了水运市场秩序,树立了交通行政管理权威。四是上海航运交易所开始运作,逐步发挥其“规范交易秩序、调节运输价格、传递运输信息”的功能,对水运市场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五是我部会同有关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水运市场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水运市场现状与存在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水运行业管理奠定了基础。
一年来,虽然水运市场的整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根据交通部水运市场联合调查组在10省21个口岸城市对218家单位的调查表明,我国水运市场仍然存在着以下几个主要问题:(1)同于前几年水上运力投放过多,目前运力仍大于运量,特别是散货运力过剩,市场竞争加剧,导致削价恶性竞争,这是水运企业普遍亏损的重要因素之一。(2)水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船舶老旧、结构不合理,竞争能力弱。(3)国轮在外贸运输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市场承运份额逐年下降。(4)政策法规和行业管理不适应水运市场发展变化的需要。
为贯彻党中央提出的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促进水运行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加强宏观调控和行业管理,针对水运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经研究,部决定:在1998年7月1日以前,除本文规定的船公司和有助于改善运力结构、确属市场需要的船舶外,继续暂停审批新增运力和新筹建船公司。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调整结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益,促进水运行业健康发展”的方针,继续按照我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国水运市场管理的通知》(交水发〔1996〕575号)精神,加强对水运市场的治理整顿和宏观调控。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