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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下发《<海船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发证收费规定》的通知[失效]

  二、三副,二、三管轮,船舶一、二等电机员       …………20元
  3.C类适任证书
  船长,轮机长                     …………20元
  值班驾驶员,值班轮机员,船舶限用无线电报务员     …………13元
  船舶限用无线电话务员                 ……………8元
  三、抽测及加考费
  1.按《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第七十条、七十七条、七十八条、七十九条、八十条规定而进行的抽测,如抽测科目数超过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以上,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80%收取;抽测科目数为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或半数以下,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50%收取;抽测科目与规定的考试科目等数,按上述规定的考式费全收。
  2.按《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的规定加考“货物运输”或“英语”科目,每科收取考试费10元。
  四、补考费
  补考费应每补考一次收取一次,并且:
  1.每次补考的科目数超过规定考试科目的半数以上,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80%收取。
  2.每次补考的科目数为规定科目的半数或半数以下,按上述规定的考试费的50%收取。
  五、证书费
  A类适任证书                     …………10元
  B类、C类适任证书                  ……………7元
  六、特免证书
  1.申请费                      …………50元
  2.证书费                      …………10元
  七、核证费
  1.要求重新核实考试成绩,每门科目          …………30元
  如确属船员考试发证机关的过失,该项费收应全部退回。
  2.要求核实证书或出具资历证明,每人         ……………5元
  由于核实证书或出具资历证明所发生的国际电信费用,按邮电部门规定的费收实收。
  八、签注费
  B类、C类适任证书的“主管机关签注”栏内规定的各项签注内容,不论是增签一项或减去一项,均应收取签注费每项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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