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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船舶无线电人员考试发证办法(试行)[失效]

  (四)“A3海区”系指A1和A2海区以外,由具有连续报警能力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静止卫星覆盖的区域。
  (五)“A4海区”系指A1、A2和A3海区以外的区域。
  (六)“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均指满足相应GMDSS设备要求的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
  (七)“见习操作员”系指在A2、A3或A4海区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上见习CMDSS无线电操作的人员。
  (八)“设备”和“双套设备”系指符合《1974年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修正案)第IV章C部分“船舶要求”规定,并满足中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设备。
  第五条 证书的等级和适用范围:
  一、一级无线电电子证书:适用于A1、A2、A3或A4海区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上的具有维修职能的GMDSS船舶无线电人员。
  二、二级无线电电子证书:适用于A1、A2或A3海区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上的具有维修职能的GMDSS船舶无线电人员。
  三、普通操作员证书:适用于A1、A2海区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上的GMDSS无线电操作人员;或者A3、A4海区配备双套设备的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上的GMDSS船舶无线电操作人员。
  四、限用操作员证书:适用于A1海区的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上的GMDSS船舶无线电操作人员。
  第六条 申请一级无线电电子证书
  一、职务晋升
  (一)资历要求
  持有二级无线电电子证书,在A3或A4海区船舶上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二十四个月。
  (二)考试科目
  1.通信与导航设备;
  2.英语(包括听说能力)。
  (三)实际训练
  经过不少于十五天的维修培训。
  二、现职报务员
  (一)资历要求
  持有通用报务员适任证书。
  (二)考试科目
  1.无线电电子学;
  2.通信与导航设备;
  3.英语(包括听说能力)。
  (三)实际训练
  经过不少于十五天的实操培训和十五天的维修培训。
  第七条 申请二级无线电电子证书
  一、职务晋升
  (一)资历要求
  持有普通操作员证书,在A3或A4海区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上实际担任其职务不少于十二个月。
  (二)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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