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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下发《关于创建卫生港、船的有关标准和要求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失效]

  (4)掏运时限:每周一次;
  (5)有专人管理;
  (6)设有照明设施。
  (六)办公、生活区:
  1.宿舍:
  (1)室内整洁、无尘;
  (2)室内空气清新,不超过卫生学和细菌学污染指标;
  (3)卫生设施完善。
  2.理发室:
  (1)供理发用围布每椅配三套,每日换洗,毛巾要一人一用一消毒。
  (2)烫发、染发用的化学制剂,要符合有关规定,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
  (3)理发员每人要备有两套以上理发工具。毛巾、胡刷的数量应为座椅的三至五倍,保证周转。
  (4)要有理发工具的消毒设备。
  (5)理发员在理发时要身着整洁的白色工作服,带口罩。
  3.招待所:
  (1)室内整洁,空气清新,不超过卫生学和细菌学污染指标;
  (2)卫生设施完善;
  (3)大厅、走廊无痰迹,果皮、纸屑和污物;
  (4)被套、枕套(巾)一客一换。常住旅客一周一换;
  (5)茶具一人一消毒。
  (6)拖鞋一客一消毒。
  4.绿化、美化:
  办公室、生活区域的绿化覆盖率应占办公、生活区域面积的10—15%。
  港区作业区以外的空间地区,要分期分批逐年绿化,覆盖率应占港区面积的5-10%。
  5.浴池:
  浴池以淋浴为主,逐步淘汰集体盆浴。
  (1)毛巾一人一消毒;拖鞋一日一消毒。
  (2)设洗脸池。按每十个淋浴头设一个。
  (3)浴室内要设气窗,气窗面积应占地表面积的5%,
  (4)室温:候洗室16°—18℃;更衣休息室23°—26℃。
  浴室30°—35℃;
  (5)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2%;
  (6)患有传染病和皮肤病者严禁入盆浴。
  (七)船舶:
  1.生活垃圾存放于常盖的容器中,不得散放和向港辖区内随意倾倒。
  2.货舱,在装货前,卸货后彻底清扫,做到无粪便、垃圾和污物。
  3.客舱、宿舱整洁,空气清新,无垃圾污物。二、三等舱和船员宿舱的空气质量要达到候船厅(室)内空气质量要求。
  4.客轮卧具应一航次一换。
  5.厕所、浴室整洁,无臭味。
  五、媒介生物控制要达到:
  (一)鼠:
  1.夹日法:室内外各放一百个标准鼠夹连续三天,鼠密度不超过0.5%。
  2.粉迹法:在室内外和建筑物内每二十五平方米撒布一块(20×20厘米),共撒布一百块,阳性率不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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