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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颁发《交通部科学技术档案分类编号办法》的通知

  8 经营管理类
  注明:
   ① 基本建设类系指本单位建设使用的建筑物。
   ② 工程类及工、民建工程类系指本单位承担的工程施工任务,形成的科技档案。

JL救捞

  1 综合类
  注:内容仿公路综合类GL1·1—9分。
  2 基本建设类
  注:内容仿设计基本建设类SJ2·1—4分。
  3 设备类
  1.电子仪器  (按台、型号分)
  2.船舶    (按船分)
  3.机械    (按台、辆、型号分)
  4.救捞设备  (按型号分)
  4 科学研究类
  注:内容仿设计科学研究类SJ4·1—3分。
  5 工程类
  1.救助工程    (按项目分)
  2.打捞工程    (按项目分)
  3.拖航工程    (按项目分)
  4.海洋服务工程  (按项目分)
  5.测量工程    (按项目分)
  6 (暂空)
  7 环境保护类(如与工程项目有关,则随工程项目归类。)
  8 经营管理类

CJ船检

  1 综合类
  注:内容仿设计综合类SJ1·1—9分。
  2 基本建设类
  注:内容仿设计基本建设类SJ2·1—4分。
  3 设备类
  注:内容仿设计设备类SJ3·1—4分。
  4 科学研究类
  注:内容仿设计科学研究类SJ4·1—3分。
  5 船舶检验类
  1.营运船舶检验  (按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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