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吨位提高
1.资历要求
持有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船长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
(1)地文航海;
(2)船舶避碰;
(3)航海仪器;
(4)货物运输(非运输船免)。
第三十三条 申请近岸航区200总吨—1600总吨船舶二副适任证书考试。
一、高等专业院校毕业生
1.资历要求
高等航海院校海洋船舶驾驶专业本科、专科毕业生,在近岸航区200总吨及以上船舶见习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
理论考试结合国家毕业考试一起进行。见习后,写出见习报告或论文,经考核合格,发近岸航区200总吨—1600总吨船舶二副适任证书。
二、吨位提高
1.资历要求
持有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值班驾驶员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二十四个月者。
2.考试科目
(1)地文航海;
(2)船舶避碰;
(3)航海气象;
(4)航海仪器;
(5)货物运输(非运输船免)。
第三十四条 申请近岸航区200总吨—1600总吨船舶三副适任证书考试。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1.资历要求
中等航海学校海洋船舶驾驶专业毕业生,在近岸航区200总及以上船舶见习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
理论考试结合国家毕业考试一起进行。见习后,写出见习报告,经考核合格,发近岸航区200总吨—1600总吨船舶三副适任证书。
二、职务晋升
1.资历要求
在近岸航区200总吨及以上船舶实际担任水手满三十六个月,并经考证培训及具有初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者。
2.考试科目
(1)地文航海;
(2)船舶避碰;
(3)航海仪器;
(4)职务与海运法规;
(5)航海气象;
(6)船艺;
(7)货物运输(非运输船免)。
三、吨位提高
1.资历要求
持有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值班驾驶员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
(1)地文航海;
(2)船舶避碰;
(3)航海仪器;
(4)航海气象;
(5)货物运输(非运输船免)。
第三十五条 申请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船长适任证书考试。
1.资历要求
持有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值班驾驶员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三十个月者。
2.考试科目
(1)地文航海;
(2)船舶避碰;
(3)职务与海运法规;
(4)航海气象。
第三十六条 申请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值班驾驶员适任证书考试。
一、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
1.资历要求
中等航海学校海洋船航驾驶专业毕业生,在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见习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
理论考试结合国家毕业考试一起进行。见习后,写出见习报告,经考核合格,发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值班驾驶员适任证书。
二、职务晋升
1.资历要求
在近岸航区未满200总吨船舶实际担任水手满三十六个月,并经考证培训者。
2.考试科目
(1)航海基础;
(2)船舶避碰;
(3)职务与海运法规;
(4)船艺。
第四章 轮机长、轮机员考试
第三十七条 轮机长、轮机员适任证书的等级、职务、主推进动力装置种类。
一、根据主推进动力装置的功率分为以下等级:
1.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
2.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3000千瓦;
3.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
二、职务: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
注: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船舶不设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而将该三种职务合并设置为值班轮机员。
三、主推进动力装置种类:内燃机、汽轮机、蒸汽机。
第三十八条 申请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轮机长适任证书考试。
一、职务晋升
1.资历要求
持有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大管轮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二十四个月,并经不少于三个月轮机长业务培训者。
2.考试科目
(1)船舶动力装置;
(2)轮机自动化;
(3)轮机管理;
(4)英语。
二、功率提高
1.资历要求
持有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3000千瓦船舶轮机长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十二个月,并经不少于三个月轮机长业务培训者。
2.考试科目
(1)船舶动力装置;
(2)船舶辅机;
(3)轮机自动化;
(4)轮机管理;
(5)英语。
第三十九条 申请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大管轮适任证书考试。
一、职务晋升
1.资历要求
持有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二管轮适任证书,实际担适其职务满十八个月者。
2.考试科目
(1)船舶动力装置;
(2)船舶辅机;
(3)轮机自动化;
(4)英语(限于航行无限航区船舶)。
二、功率提高
1.资历要求
持有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3000千瓦船舶大管轮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
(1)船舶动力装置;
(2)船舶辅机;
(3)轮机管理;
(4)轮机自动化;
(5)英语(限于航行无限航区船舶)。
第四十条 申请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二管轮适任证书考试。
一、高等专业院校毕业生
1.资历要求
高等航海院校轮机管理专业本科毕业生,在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见习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
理论考试结合国家毕业考试一起进行。见习后,写出见习报诉或论文,经考核合格,发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二管轮适任证书。
二、功率提高
1.资历要求
持有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3000千瓦船舶二管轮适任证书,实际担任其职务满十二个月者。
2.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