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交通部关于废止219件交通规章的决定》(发布日期:2003年12月2日 实施日期:2003年12月2日)废止交通部关于印发《汽车运输行业
轮胎技术管理制度》的通知
((87)交公路字628号 1987年9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计划单列市交通局:
轮胎技术管理是关系汽车安全行驶,节约能源,降低运输成本的重要工作,是汽车运输管理部门进行行业管理的任务之一。长期以来,汽车运输业缺乏完整的轮胎技术管理制度,存在着轮胎管理不严,使用不当、浪费严重等情况。为加强轮胎管理工作,不断提高轮胎管理、使用和维修水平,深入开展“双增双节”运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现将部制定的《汽车运输行业轮胎技术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望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并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
附: 《汽车运输行业轮胎技术管理制度》
总则
一、轮胎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关系汽车安全行驶、节约能源、降低运输成本的重要因素。凡汽车使用单位都应加强轮胎管理,提高轮胎使用维修的技术水平,以延长轮胎使用寿命。
二、汽车运输行业的轮胎技术管理工作必须贯彻依靠技术进步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做到:加强基础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及时翻修。其基本任务是通过对轮胎的综合管理,即从轮胎的计划、选购、装运、验收、保管、使用、保养、翻修、报废、新技术应用、奖惩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管理。使轮胎在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和在整个寿命周期内实现最佳的经济效益。
三、为了培养轮胎使用维修和技术管理人才,汽车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在规划和安排职工技术教育工作中,要考虑设置轮胎技术管理和使用维修专业;对轮胎管理人员、胎工和驾驶员要加强培训,以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轮胎使用维修水平。
四、汽车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应鼓励轮胎管理和使用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从实际出发,积极推广技术新成就,配备专用设备,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以提高轮胎维修质量和效率,减轻胎工劳动强度,做到文明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