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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交通部推行和完善公路养护经济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6.坚持两个文明一起抓,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文明路、全优路、标准路等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实行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
  三、在确定公路养护经济责任制形式和内容时应注意:
  1.要与现行管理体制相适应。干线公路有省局对总段一级、总段一级对段一级、段一级对道班、道班对个人四个层次,层层都要通过以目标管理和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经济责任制,明确各自责、权、利的范围和奖罚尺度,把指令性计划、任务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自上而下逐级分解到各个基层或个人,以落实上级对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各项要求,提高路况,确保各项公路规费的应征不漏和应免不征。
  2.应与公路养护生产性质和管理工作内容相适应。在现阶段,小修保养要以承包路况、成本为主。其中,油路可实行道班承包,集体作业,定额管理,有分有合的形式;砂石路可视其具体情况分别实行道班承包、个人分段承包、家庭分段承包等形式。大修、中修及改建工程应采取招标、投标的方式,实行投资、材料、工期、质量全承包。机械作业应以承包有效工时、任务、质量为主。水毁抢修应以承包工期、质量、投资为主。附属生产应以承包产值、产量和盈利为主。路费征收应以承包超收率为主。交通情况调查应以承包数据采集的准确度为主。科室管理工作应按岗位责任和合同目标考核为主等等。
  总之,要根据生产对象、上级要求、管理基础、技术条件,实事求是地制定经济责任制的实施方案。其形式和内容不可能也不应该是一个固定的模式。作为一项生产管理制度,在一定时间内保持相对稳定是必要的,但具体政策措施、技术实施方案等应该是而且必须是经常加以改进并日臻完善的。
  四、推行公路养护经济责任制必须对其中各项承包目标和经济技术指标进行考核。考核要严谨细致,并完全建立在原始记录、定额管理、检测评价、统计分析和经济核算等工作成果之上。考核的内容要根据经济责任制的主体、客体和承包合同的具体指标而定。省局、总段都要制定统一的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制度,组织脱产或不脱产的考核人员,配备考核设备,形成考核体系。路况检查和养护质量评定必须遵照部颁《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进行。要坚持道班自检,县段月检,总段季检,省局半年或年度检查。同时,各级都要在定期检查外加强平时的随机抽查。对于大修、中修、改建的工程质量指标考核,除施工过程中的中间检查外,要切实搞好竣工验收考核,尤其对那些必须经过时间或使用考验才能证明其质量好坏的工程,应特别注意要在通过一定时间的考验后进行考核。要建立并坚决实行质量的否决权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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