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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批准发布《公路工程投资估算编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节 估算计算程序和规定

  一、路线工程项目
  应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地(省、市、自治区)、地形条件(山岭或平原)、建设标准(公路等级)、建设性质(新建或改建)等条件正确选用《指标》第一部分“规划项目估算指标”的相应指标。
  路线工程每公里的工程含量中不包括桥长在1000m及以上的特大桥工程、辅道工程、支线工程。建设项目如包括这些工程项目,对路线工程项目中桥长在1000m及以上的特大桥,应按本节“二、独立大桥工程项目”的规定计算;辅道工程、支线工程应采用《指标》第一部分“规划项目估算指标”相应公路等级的指标计算。
  《指标》附录四为每公里所含主要工程数量及其他费用明细表,如已知建设项目所含工程数量同附录四规定的工程含量不同时,其差值可用《指标》第二部分“工程项目估算指标”有关指标进行调整。
  各等级公路的路基宽度与《指标》中取定的宽度不同时,可按《指标》说明中的规定进行调整。
  (一)指标直接费
  1.指标直接费指建设项目主要工程的直接费,即《指标》中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之和,不包括属于直接费的“其他工程”的费用(下同)。
  2.《指标》中的人工工日单价以下表所列标准工资单价加附加工资和工资性的津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如当地有地区工资补贴应按有关规定一并计入。

     项目建议书路线工程投资估算人工标准工资单价元/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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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区类别 | 五|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十一
------|--|----|----|----|---|---|---
标准工资单价|2.57|2.63  | 2.75 | 2.87 | 2.91 | 2.97|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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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各项材料的预算价格由供应价加上材料供应地点至工地的运费组成。供应价格一般可采用当地政府规定的材料预算价格。也可直接采用附近正在施工工程的材料预算价格作为投资估算的预算价格。
  4.其他材料费中的水费和机械使用费中的电费,如预算价格与《指标》取定的预算价格不同时可按预算价格与《指标》取定价格的差额,增加水、电费。
  5.机械使用费,除青海、新疆、西藏可将指标内的机械使用费乘1.15系数外,其他各地区都直接采用指标中数值。
  (二)综合施工管理费,按《指标》规定的费率以指标直接费为基数计算。但在高寒地区的建设项目,即为冬季施工分区中的冬五区、冬六区(见附录)及因气候原因施工期在七个月以内的地区,综合施工管理费率可增加3.7%。
  (三)其他工程费和其他费用
  1.《指标》第一部分“规划项目估算指标”的各项费用是按(82)交公路字713号通知公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制定的,为了适应(87)交公路字250号通知公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指标》中的“综合施工管理费”仍然不变,将“其他工程”和“其他费用”的内容和费率作了调整。
  2.其他工程费的项目内容为《指标》说明中包括的内容,另加“流动施工津贴”的费用。其他工程费按《指标》规定的费率乘以1.8系数,以指标直接费和综合施工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3.其他费用的项目内容为《指标》说明中包括的内容扣除“流动施工津贴”,另加“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税金”、“供电贴费”三项费用。其他费用按《指标》规定的费率乘以1.3系数,以指标直接费和综合施工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增加的30%费率中“流动资金贷款利息”约占25%、“税金”约占60%,作为抽换使用的依据)
  (四)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直接采用《指标》规定的数值。
  (五)建设单位管理费以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计算。
  (六)征用土地费按《指标》规定的面积(市亩)乘以建设项目所在地每市亩平均单价计算(单价中应包括土地征收管理费和耕地占用税)。如对占用土地面积的资料掌握较多,也可调整《指标》中规定的面积数量。
  (七)拆迁赔偿费应按《指标》规定数值计列。
  (八)勘察设计费以第一部分建筑安装工程费为基数按《指标》规定的费率计算。
  (九)研究试验费按《指标》规定的数值计列。
  (十)材料价差。由于投资来源不同,必须采用高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材料预算价格时(一般称为议价),其价差可列入此项。
  (十一)物价上涨费可按以下公式计算:
                           n-1
  物价上涨费=建筑安装工程费×〔(1+年物价上涨率)   -1〕
  式中:n=项目建议书编制年至建设项目竣工的年数年物价上涨率一般可按3~5%估列
  (十二)预备费以第一、二、三部分费用之和的9%计算。
  二、独立大桥工程项目
  应根据桥梁结构型式采用《指标》第二部分“工程项目估算指标”的相应指标。但独立大桥中桥头引道工程的估算,应按本节“一、路线工程项目”的计算程序和规定编制。
  《指标》中的大桥指标包括基础、下部构造、上部构造、桥台锥坡等工程,未包括导流坝、丁坝等调治构造物,如需设置时分别按防护工程及路基土方指标另行计算。
  (一)指标直接费
  1.《指标》中的人工工日单价以下表所列标准工资单价加附加工资和工资性的津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计算。如当地有地区工资补贴,应按有关规定一并计入。

          项目建议书独立大桥工程投资估算人工
             标准日工资单价元/工日


------------------------------------
工资区类别 | 五|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标准工资单价|2.57| 2.82 | 2.94 | 3.06 | 3.10| 3.18|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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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各项材料的工地预算价格、其他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同路线工程。
  (二)施工管理费
  施工管理费的费率、桥长在1000m以下的大桥为21%;1000m及以上的特大桥为17%,以指标直接费为基数计算。在高寒地区施工分别为25%,20%。
  (三)其他工程费包括的内容同路线工程项目。其他工程费按《指标》附录三规定的费率乘以1.8系数后,以指标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四)其他费用包括的内容及抽换依据同路线工程项目。其他费用按《指标》附录三规定的费率乘以1.4系数后,以指标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之和为基数计算。
  (五)设备、工具、器具购置费直接采用《指标》附录三规定的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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