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分离式立体交叉布置图 绘出主线、被交叉公路和铁路、跨线桥及其他附属构造物的平面布置,标出主线设计高程,跨线桥的跨径及长度。示出被交叉公路和铁路的立面及其相应的里程桩号、设计高程、地面高程、坡度及坡长、竖曲线要素、直线及平曲线、地下水位、管线及排水设施的位置等。比例尺用1:200~1:2000。
(三)分离式立体交叉结构设计图 跨线桥参照本条第四篇内桥梁结构设计图的有关规定绘制。当引道内有挡土墙、涵洞等其他构造物时,还应绘出设计图※。
六、人行天桥工程数量表
七、人行天桥设计图 参照本条第四篇内桥梁设计图的有关规定绘制。
八、通道工程数量表
九、通道设计图
(一)通道布置图 包括平面、纵断面、横断面。示出地质断面、地下水位等。比例尺用1:50~1:200。
(二)通道结构设计图※ 参照本务第四篇内小桥涵结构设计图的规定绘制。
十、平面交叉工程数量表
十一、平面交叉设计图
(一)平面交叉布置图 绘出地形、地物、主线、被交叉公路和铁路、交通岛。注出里程桩号、水准点位置及其编号和高程、管线及排水设施等的位置。比例尺用1:500~1:2000。
(二)平面交叉设计详图 包括环形和渠化交叉的平面、纵断面和横断面。平面设计图比例尺用1:500~1:2000;纵断面图水平比例尺用1:500~1:2000,垂直比例尺相应地用1:50~1:200;横断面图比例尺用1:100~1:200。
十二、管线交叉工程数量表
十三、管线交叉设计图 管线交叉需修建人工构造物时应绘本图。比例尺用1:50~1:200,细部结构用1:5~1:50。
第七篇 沿线设施及其他工程
一、说明
(一)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二)沿线设施设计说明。
(三)施工方法及注意事项。
二、安全设施数量表(包括护栏、防护网、照明等)
三、安全设施设计图 绘出布置图和设计详图。布置图比例尺用1:500~1:2000,设计详图比例尺用1:5~1:200。
四、服务设施数量表 (包括车站、修理站、加油站、公共汽车停靠站、停车场、公用电话和休息区等)
五、服务设施设计图 绘出布置图和设计详图。布置图包括服务设施联络线的位置和平曲线要素等,比例尺用1:500~1:2000;设计详图比例尺用1:5~1:200。
六、管理设施数量表 (包括标志、标线、里程碑、百米桩、公路界碑、信号、通讯系统、监测系统、控制系统、公路管理及养护用房屋等)
七、管理设施设计图 绘出布置图和设计详图。比例尺根据需要确定。
八、渡口码头数量表
九、渡口码头设计图 包括渡口码头平面、引道纵断面及有关结构详图,示出河流、停车场的位置,注明水位及结构各部尺寸。平面图比例尺用1:500~1:2000;码头引道纵断面图水平比例尺用1:500~1:2000,垂直比例尺相应地用1:50~1:200;结构详图比例尺用1:5~1:200。
十、其他工程数量表(包括改移河道、悬出路台、防雪走廊以及线外灌溉涵洞、渡槽、水渠等沿线水利设施的移动或修建等)
十一、其他工程设计图 比例尺根据需要确定。
第八篇 环境保护
一、说明
(一)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二)路线位置、路基填挖与当地自然环境协调的说明。
(三)环境保护设计及措施的说明。
(四)施工注意事项。
二、环境保护工程数量表 (包括隔音墙、绿化等)
三、环境保护工程设计图 绘出布置图和设计详图。布置图比例尺用1:500~1:2000,设计详图比例尺用1:5~1:200。
第九篇 筑路材料
一、说明
(一)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二)沿线筑路材料质量、储量及采运条件的说明。
(三)大型料场及带形料场的说明。
二、沿线筑路材料料场表
三、沿线筑路材料供应示意图 要求与初步设计同,但一般料场亦应示出。
第十篇 施工组织计划
一、说明
(一)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审批意见执行情况。
(二)施工组织、施工期限,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法、工期、进度及措施。
(三)劳动力计划及主要施工机具的使用安排。
(四)主要材料供应、运输方案及临时工程的安排。
(五)对缺水、风沙、高原、严寒等地区以及冬季、雨季施工所采取的措施。
(六)施工准备工作的意见 (如拆迁、用地,修建便道、便桥、临时房屋,架设临时电力、电讯设施等)。
二、工程进度图 (包括劳动力计划安排)
三、主要材料计划表 (包括型号、规格及数量)
四、主要施工机具、设备计划表
五、临时工程表 (包括通往工地、料场、仓库等的便道、便桥以及电力、电讯设施等)
六、重点工程施工场地布置图 绘出仓库、工棚、便道、便桥、运输路线、构件预制场地、沥青(或水泥)混凝土拌和场地、材料堆放场地等工程和生活设施的位置。
七、重点工程施工进度。
第十一篇 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应按交通部现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办法》的规定编制。
第三节 独立工程与改建公路
第5.3.1条 独立工程建设项目 (如独立大桥)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第5.2.1条规定的有关内容编制,并视需要增加必要的图表。
第5.3.2条 改建公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除参照第5.2.1条的规定办理外、尚应增加下列内容:
一、说明利用和废弃原有公路的情况;
二、拆毁原有桥涵及其他构造物表;
三、原有路基、路面、桥涵及其他构造物的利用、加固、加宽、接长等,应在有关图表中反映或说明。
第六章 其他
第6.0.1条 各阶段的设计文件幅面尺寸应采用297×420毫米(横式),也可采用210×297毫米(立式)。设计文件应装订成册,每册不宜过厚或过薄,以便于保管和使用。
各种设计图纸的幅面尺寸一般采用297×420毫米。必要时可增大幅面,其尺寸应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制图标准》的规定。送审的图纸应按297×420毫米折叠,也可按210×297毫米折叠;交付施工的图纸可不折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