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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深化铁路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铁道部关于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
 深化铁路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铁党(1994)12号 1994年4月22日)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深化铁路改革,促进铁路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改革是铁路实现历史性大发展的必由之路
  1.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我国铁路改革开放取得很大进展。15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很大变化,初步打破统收统支、独家修路的传统计划管理模式,开始形成效益与活力、积累与发展相结合的新机制;迈开了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中央与地方联合建设铁路的步伐;拓宽了经营领域,多元化经营迅速扩展;扩大了对外开放,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日益活跃。改革开放使铁路建设速度加快,运输能力提高,企业活力增强,职工生活明显改善。实践证明,改革开放是推动铁路发展的强大动力,是实现铁路历史性大发展的必由之路。
  1993年年初全国铁路领导干部会议,根据党的十四大精神,针对铁路实际情况,明确提出铁路运输企业走向市场的总体改革思路,制订贯彻《铁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推动了全路的改革开放。努力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铁路新体制,成为全国铁路各级组织和全体职工在新时期的共同任务。
  2.深化铁路改革,需要作出艰苦的开创性的努力。铁路是国家基础设施,是社会公益性事业,又是多类型企业群体。铁路具有双重属性,加之目前运力紧缺和资金严重不足,使其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更为复杂与艰巨。但铁路如果不深化改革,不走向市场,将会遇到更大的困难。从总体上讲,市场经济的原则是覆盖全社会的,铁路作为重要的物质生产部门和商品流通的运输主渠道,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不可能游离在外。当前铁路以“计划价格的低收入”,对“市场价格的高支出”,经营十分困难,建设资金短缺,迫切需要利用市场机制,突破经营困境,增强发展活力,增强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铁路必须把自身改革的个性特点与全国改革的共性要求结合起来,正确处理社会公益性与企业性、运输统一指挥与企业自主经营的关系,坚持市场取向,从管理体制、组织结构、企业制度,直至运价制度、经营方式等方面,进行一系列改革,努力探索从现实状况下走向市场的具体途径。
  3.铁路深化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铁路运力等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铁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铁路建设,扩大运输能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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