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检验13 甲、乙级精度只许尾座高,但丙级精度允许尾座低,其绝对值不能大于相应的甲级精度允差。
三、摇臂钻床
检验1.2.3.4.5.6共6项。
四、立式钻床
检验2.4.5.7.8.共5项。
五、外圆磨床
检验1.2.4.7.9.10.15.(1)共7项。
六、万能外圆磨床
检验1.2.4.7.8.9.10.〔13.〕〔14.〕15.(1.2〔3.〕)共10项。
七、内圆磨床
检验1.2.3.5.9.12.16.共7项。
八、卧轴矩台平面磨床
检验1.2.4.6.8.10.(1)共6项。
九、立轴圆台平面磨床
检验1.2.3.4.5.7.共6项。
十、卧轴圆台平面磨床
检验1.2.3.4.5.9.共6项。
十一、立式升降台铣床
检验1.2.3.4.6.8.9.10.11.12.14.共11项。
十二、卧式升降台铣床
1.检验1.2.3.4.6.7.8.9.10.12.14.17.共12项。
2.检验10a项,甲、乙级精度只许角尺上端向床身偏;但丙级精度允许向床身外侧偏,其绝对值不能大于相应的甲级精度允差。
十三、单柱刨床和龙门刨床
检验1.3.4.6.7.8.9.11.共8项。
十四、牛头刨床
检验1.2.3.〔5.〕8.9.共6项。
十五、插床
检验1.3.5.6.7.8.共6项。
十六、车轮车床
检验1.2.3.6.7.共5项
注:〔〕内项目为根据实际需要选定的项目。
第十六条 下列专用机床,在未规定作机床精度的检验项目以前,甲项只测定加工工件精度。能满足加工工艺要求的,其甲项评为一级;否则,评为三级。
一、动轮车床
二、动轮轴颈车床
三、动轮曲拐销车床
四、车轮轴颈车床
五、月牙板磨床
六、鞲鞴杆磨床
七、不落轮车轮车床
第十七条 属于鉴定范围内的符合简易、老旧设备条件的机床,甲项不做几何精度检验,只做工作精度检验。能达到丙级及以上精度时,其甲项只能评为二级。如不能测定工作精度时,要测定加工工件精度。能满足加工工艺要求的,其甲项评为二级;否则,评为三级。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简易或老旧机床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