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不利于促进学生思想,品德健康成长。评定人民助学金主要是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状况,对学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表现考虑甚少。因此,政治上不求进步,思想品德表现一般的学生也能享受人民助学金。而且,对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学校又难以调查清楚。
此外,不少地方和学校评定人民助学金办法不够合理,管理上存在混乱现象。
针对现行人民助学金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 ,经过广泛征求意见,我们拟定了改革方案。现简要报告如下:
一、改革的指导思想
(一)改革国家对高等学校学生“包得过多”的状况,除考入师范和一些毕业后工作环境特别艰苦的专业的学生,由国家供给食宿并免收学杂费外,其他学生在学习期间的生活费用原则上都应自理。
(二)对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给予奖励,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刻苦学习,德、智、体全面发展。
(三)保证经济确有困难而努力学习的学生能得到必要的资助,使其完成学业。
(四)促进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四化建设积极努力工作。
二、改革方案
经多次反复研究讨论,拟将人民助学金改为奖学金制度和学生贷款制度。
(一)奖学金制度
奖学金分为三种;
1.优秀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分三个等级: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每人每年三百五十元;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 ,每人每年二百五十元;三等优秀学生奖
学金 ,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每人每年一百五十元。
2.专业奖学金:用于考入师范、农林、体育、民族、航海等专业的学生,分三个等级:入学第一年,一律享受三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三百元。从第二学年开始按学生人数的5%评定一等专业奖学金,每人每年四百元;按学生人数的10%评定二等专业奖学金, 每人每年三百五十元;其余85%仍享受三等专业奖学
金。
3.定向奖学金:用于立志毕业后到边疆地区、经济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工作的学生。定向奖学金,由有关部门和有关地区根据计划确定的名额设立。一律从有关地区和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或自有资金中开支。定向奖学金的标准和办法,可参照专业奖学金的规定拟定,并报经上级教育、财政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为了便于学生有计划安排生活,各类奖学金按月平均发放到个人。
(二)学生贷款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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