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转发上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人均居住面积两平方米以下困难户住房的通知》的通知

 四、解困的办法
  解决特困户,从提出申请、核定对象到调配房源,具体解决,工作环节多,关系复杂,需要制订办法,明确程序,分清职责。为此,我们拟订了《关于解决人均居住面积二平方米以下特困户的若干具体规定》,以便大家共同遵守,相互协作,来落实解困任务。
  有关部门,单位之间,对由谁负责解决特困户意见不一致时,应通过自行洽商解决。洽商不成时,如属同一区或同一局系统的,报由区或局决定;不属同一局但属同一委、办系统的,报委、办决定;不属同一委、办系统的,由市解困办公室协调决定。区与区或区与局之间意见不一致,经双方洽商不成时,亦由市解困办公室协调决定。
 五、加强领导
  解决人均居住面积2平方米以下的特困户,涉及面广,困难很多,为此必须加强领导,抓实抓好。我们建议在市政府分管副市长领导下,由市经委、建委、市政府财贸办、教卫办、交通办、集体办、市总工会、市房管局八个单位组成上海市解决居住特困户联席会议,由市建委、市总工会、市房管局的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人员分别从上述8个单位抽调。办公室任务是:根据统一部署,布置和检查全市解困工作;研究解困工地有关具体政策;总结、交流开展解困工作经验;对区、局和中央、外省市在沪机构的解困工作进行督促、指导,统一掌握全市解困工作的进度;及时协调、解决解困工作中的问题。办公室设在市房管局内。
  各区、局、各单位以及中央、外省市在沪机构,要指定一位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并建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来抓这项工作。特困户数量不是很多的系统和单位,也要指定一个部门或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总之要建立解困责任制,层层落实,这是搞好解困工作的关键。
  各级工会要积极参与解困工作,各区房管部门应做好业务的辅导和检查督促。
  解决特困户,体现了党对人民的关怀,是各系统、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当前住房还较紧张情况下,任务是艰巨的。希望各单位统一认识,顾全大局,发扬风格,抢挑重担,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力争尽快地把这批居住特困户解决好。居住困难的职工(居民),也要体谅单位困难,不能急于求成或要求过高,积极配合做好这一工作。
  以上意见如无不当,请批转各单位执行。

附2: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解决广州市人均居住两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