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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化工部关于合成氨综合能耗计算规定

附表一 国家统计局一九八六年十月下发的《能源统计报表制度》


           中“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品  种      单   位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 煤       千卡/公斤   5000       0.7143
  洗精煤       千卡/公斤   6300       0.9000
  其他洗煤
  (1)洗中煤    千卡/公斤   2,000      0.2850
  (2)煤泥     千卡/公斤   3000       0.4286
  焦  油      千卡/公斤   6800       0.9714
  原  油      千卡/公斤   10000      1.4268
  重  油      千卡/公斤   10000      1.4286
  汽  油      千卡/公斤   10300      1.4714
  煤  油      千卡/公斤   10300      1.4714
  柴  油      千卡/公斤   10200      1.4571
  液化石油气     千卡/公斤   12000      1.7143
  炼厂干气      千卡/公斤   11000      1.5714
  天燃气*      千卡/平方米  9300       1.3300
  焦煤煤气      千卡/平方米  4300       0.6143
  其他煤气*
(1)发生炉煤气    千卡/平方米   1250       0.1786
(2)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千卡/平方米   4600       0.6571
(3)重油热解煤气   千卡/平方米   8500       1.2143
(4)焦碳制气     千卡/平方米   3900       0.5571
(5)压力气化煤气   千卡/平方米   3600       0.5143
(6)水煤气      千卡/平方米   2500       0.3571
其他石油制品      千卡/公斤    9158       1.3083
其他焦化产品
(1)煤焦油      千卡/公斤    8000       1.1492
(2)粗 苯      千卡/公斤    10000      1.4268
热   力       千卡/蒸发量公斤 900        0.1286
电   力*      千卡/千瓦小时  等价2828     0.4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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