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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化工部关于合成氨综合能耗计算规定

  NG 熟=1-───────────────
          TCaO石 × TCaO生
   ③当已知原煤与熟球的固定碳含量时,则
         CGD熟
  NG熟=1-────────
         CGD(煤)
  上面三个计算公式中:
  NG熟 ── 熟球中石灰粘结剂配比,%;
  TCaO熟 ── 熟球中总氧化钙含量,%:
  TCaO生 ── 生球中总氧化钙含量,%;
  NG生 ── 生球中石灰配比,%;
  TCaO石 ── 消石灰总氧化钙的含量,%;
  CGD(熟) ── 熟球中固定碳含量,%;
  CGD(煤)──原煤中固定碳含量,%。
  (3)返焦(或二煤)不计入入炉原料,不回炉使用的也不扣除。
  (4)入炉固体原料的低位发热值(应用基的)应以实测为准。有条件的单位,应在企业内直接用氧弹仪实测低位发热值或进行工业分析;也可按国家标准GB2586-2589-81四项标准规定的经验公式计算应用基低位发热值。
  (5)石灰碳化煤球发热量的计算公式(未有实测条件):
   g_     g_   100-NG
  QDW(煤球)=QDW(煤)×────── -7.6TCaO熟 + 4.8CaO熟
              100
  式中:
   g_
  QDW(煤) ── 煤的于基低位发热量,(干卡/公斤);
   g_
  QDW(煤球) ── 碳化煤球干基低位发热量,(干卡/公斤);
  NG ── 碳化煤球中粘结剂配比,%;
  TCaO熟 ─一 碳化煤球中总氧化钙含量,%;
  CaO熟 ── 碳化煤球中有效氧化钙含量,%。
  (6)入炉固体原料的应用基发热值,不允许采用下面公式计算:入炉固体原料的发热量(千卡)=入炉煤实物量(公斤)×(1-水分%)×干基含碳量÷0.84×7000
  2.以液体原料造气的入炉原料量及低位发热值计算的规定:
  (1)入炉的液体原料只包括用于造气的原料油(重油、石脑油),不包括锅炉燃料油(重油或轻油)。其数量以仪表计量的表记值为准。
  (2)入炉液体原料的应用基低位发热值,有条件的企业应用氧弹仪实测,也可以采用附表一中给定的发热值。
  3.以气体原料造气的人炉原料量及低位发热值计算的规定:
  (1)入炉的气体原料,包括造气用的原料气和加热转化炉管使用的燃料气(不包括锅炉使用的燃料气)耗气量,以计量表的表记值为准(以本企业表记值为准,并折算成标准状态下体积。
  (2)入炉原料气的低位发热值有条件的单位应用氧弹仪买测,也可通过分析原料气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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