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宣布失效铁道部改善乘务员公寓条件和服务质量的意见
(1993年12月31日 铁劳(1993)180号)
为了落实运输安全工作规划,切实改善乘务员公寓(含机务待班室,以下同)条件和服务质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办好乘务员公寓的重要性
乘务员公寓是专为执行运输生产任务的乘务人员提供食宿、沐浴、休息的生产性设施,是确保行车安全和运输生产不间断进行的“加油站”,是组织乘务员学习和进行思想教育的重要阵地。办好乘务员公寓是运输生产部门、后勤保障部门和政治工作部门的共同责任。各级领导要从公寓特有的性质和地位出发,把加强公寓建设做为“局长工程”纳入议事日程,每年至少要检查、讨论两三次,及时解决公寓建设中的各种问题,真正把办好乘务员公寓当成落实行车安全和运输生产的一项重要的任务来抓。
二、乘务员公寓建设的目标要求
公寓要向标准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卧具保证一人一换,把公寓办成安静、舒适、清洁、方便的乘务员之家。因此,各局必须进一步加大公寓建设的投入,按照部规定的设施标准、服务质量、定额定员和床位费率标准抓好公寓建设,力争到“八五”末期,使全路干线111个路网性跨局公寓达到标准化。到“九五”末期,全路公寓实现标准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完善乘务员公寓的设施设备
1.要保证有足够的床位,满足正常运输交路乘务员的需要,切实解决排队等床、租房和住双层铺的现象。变更运输交路时,必须同步安排好乘务员公寓的建设。
2.公寓要做到功能齐全、设施配套。北方公寓要有暖气,盥洗室有热水;南方炎热地区公寓要有空调。机务公寓要保证昼夜能洗澡。浴池要保持卫生,有专人看管。
3.为保证卧具一人一换的要求,路网性大中型公寓要增添洗涤和烘干设备,增添和更新必要的卧具备品。各局要做好规划,保证投入。
4.要推广运用安全可靠的微机联网叫班机,“八五”期间,先在路网性跨局大中型公寓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