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车入厂时,工具、备品交厂方保管。部、局备用及封存机车的工具、备品交工具室保管。
第五章 机车乘务员的管理
基本要求
第71条 机车乘务员是铁路运输的主要工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热爱本职工作。
二、身体健康,符合部定机车乘务员体格检查所要求的标准。
三、具有高中毕业以上的文化程度。
四、技术业务水平,达到部定机车乘务员“应知应会”的标准。
班组配制及管理
第72条 对机车乘务员,实行运用车间、机车队、班组三级管理。机车乘务员的班组,包乘制为机车包车组,轮乘制为机班。
第73条 机车乘务员的定员和配备,应满足运输任务的需要,由铁路局负责。各局在核定定员时,应在满足列车运行图的基本需要之外,另配适当比率的预备率、在职培训率和后续培养率。春节和暑期临客任务较大的机务段,可适当增加预备率,增加数由铁路局自定。由于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的备用人数,由铁路局统筹安排。
第74条 机车乘务员每班的配备,蒸汽机车每班设司机、副司机、司炉各1人,内燃、电力机车每班设司机、副司机各1人。双节重联时,设司机1人,副司机2人(无重联线的除外)。韶山4、8K、8G及DF10、BJ等型双节相通、重联性能完好的电力、内燃机车,每班乘务员按2人配置。
一个区段内,运行图中规定由内燃、电力机车牵引的旅客列车连续运行(中途无停站)4h以上的,每班配2名司机轮流操纵,不操纵的司机代务副司机工作。
第75条 实行包乘制的机车,每台设司机长1人;实行轮乘制的司机为机班班长。司机长(机班班长)除执行司机本身职务外,还要领导机车组(机班)全体成员质量良好地完成运输生产任务。
第76条 机车司机的主要职责是:在机车队和司机长领导下,组织本机班按列车运行图行车,认真执行规章制度,确保安全正点、平稳操纵,质量良好地完成运输任务,搞好机车保养,努力节约煤、油、水、电;正确及时地填写司机报单和机车检修登记簿等原始资料。机车副司机、司炉的主要职责是:在司机的领导下,认真执行一次乘务作业程序,做好机车焚火、检查、给油、保养和自检自修,负责机车及工具清洁完整,经济使用燃料、油脂。蒸汽机车副司机对司炉的工作负责技术指导。
第77条 机车乘务员动态及包车情况,机务段于每月末书面报铁路分局和铁路局。铁路局于每季末汇总报铁道部。
任用及晋升
第78条 机车乘务员应从司机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其他新分配做机车乘务工作的人员,应进行文化考试,成绩合格者再进入司机学校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车正式担当乘务工作。
第79条 机车乘务员在转换使用机车类型时,须经不少于3个月的理论和实作的专门培训。其中司机须考试合格,方可填发转型机车司机驾驶证。
第80条 晋升机车司机,应根据需要,由机务段提出申请,经铁路局批准,在机务段评考委员会领导下进行。评考委员会由机务段长及运用、人劳、教育等有关人员组成,路局机务处和分局机务科派员参加。晋升机车副司机的考试,由机务段组织进行,铁路分局机务科监督检查。
第81条 机车乘务员的提职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工作认真负责,刻苦钻研技术,遵章守纪,热爱本职工作。
二、考试前1年内无责任行车事故;1年内做非乘务工作时间不超过30天。
三、蒸汽机车司炉晋升副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予3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蒸汽机车副司机晋升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6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内燃、电力机车学习副司机晋升副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3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副司机晋升司机,乘务公里不少于9万或实际乘务工作时间不少于2年。
本职满2年以上的蒸汽机车副司机转用内燃、电力机车时,须在内燃、电力机车上实际乘务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参加晋升考试。
机务专业大、中专毕业(包括司机学校,以下同)的机车乘务员,其实际乘务公里或时间,按本规程规定期限,大专毕业生减半;中专毕业生减三分之一。
四、钳工、电工技能,必须达到铁道部规定的使用机型的等级标准。
第82条 机车乘务员晋升职务,应严格考试,择优录取。
现职司炉晋升副司机的考试,由机务段评考委员会直接进行。考试内容为:行车规章、机车构造及焚火、给油等有关理论知识和机车检查、给油、焚火、保养、故障处理等实际作业技能。根据需要名额,按考试成绩及格者,择优录取;因名额限制,虽已合格,但未被录取者,不保留成绩。录取的人员经机务段长批准,任命副司机职务,并报铁路分局备案。
现职副司机晋升司机的考试,由铁路局指定的评考委员会主持。考试内容为:行车规章,机车构造及作用,列车牵引计算,制动机等理论知识和机车检查、操纵、故障处理等的实际作业技能。理论考试合格后,根据需要名额,按考试成绩及格者的顺序,确定脱产入学名单(虽已考试合格,但因名额限制不能入学者,不保留成绩)。脱产入学3个月,并经考试合格后,再随车在司机指导下,练习机车操纵和检查3~6个月;期满后,由铁路局指定的评考委员会进行机车操纵和检查的考试,合格者,由评考委员会将考试成绩和鉴定意见,报铁路局审查,由铁路局(机务处)签发机车司机驾驶证,任命机车司机职务。
对于实作考试不合格者,允许在3个月内,进行一次补考,仍不合格,不予晋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