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材料管理费
(1)一般材料(包括砖、瓦、砂、石等)、成品、半成品、机械设备等,不论供应方式如何或发生运杂费与否,均综合按每吨重量计列0.30元的施工部门材料管理费。但工器具及生产家具和不是作为材料对待的渗水土壤、粘土等均不计列。
(2)考虑到砂、碎石(包括道碴及中、小卵石)、粘土砖、粘土瓦、石灰等五种材料,在运输过程中损耗较大,凡是由施工单位负责运输者,不论其装卸、倒运次数的多少,一律另加列其运杂费(不包括0.30元的材料管理费在内)的3.5%的材料管理费。
5.工地小搬运费
除定额中已明确包括者外,余均按有关工地小搬运综合定额另行计列。
6.平均运杂费单价的计算及其有关规定
(1)平均运杂费单价分析的编制范围,原则上应与个别概算的编制单元相适应。
(2)路基、挡土墙、桥梁、涵洞、隧道、轨道等工程的平均运杂费单价,原则上应根据设计的工程量,按预概算定额统计的主要材料(包括成品、半成品、构件、设备)重量和各该材料的不同运输方法的运价进行分析求算;房屋、给排水、站场设备、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等工程,可按各该工程的建筑类型制订的材料重量比重指标,据以计算平均运杂费单价。
(3)分析平均运杂费单价,应考虑各种运输方法的起码运距及进级规定,如系采用加权平均计算的运距,则不应再次进级。
(4)各种运输方法的比重,应以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运输方案为依据。
(5)如有条件可根据积累的资料,经分析归纳制定综合运杂费指标,据以编制概算。
(6)在分析平均运杂费单价时,对就地利用及直接送到工地,不发生运杂费的材料,亦应计算其重量,以求算该工程全部材料的平均运杂费单价。
(7)旧轨件的运杂费,其重量应按设计轨型计算。如设计轨型未确定,可按施工管理费的计算规定中有关轨型的重量,其运距由调拨地点的车站起算。如未明确具体调拨地点者,可按以下原则编列:
1)已明确调拨的铁路局,但未明确调拨地点者,则由该铁路局所在地的车站起算;
2)未明确调拨的铁路局者,则按工程所在地区的铁路局所在地的车站起算。
(五)其他直接费
1.冬季施工增加费
(1)计算期限:以工程所在地区近5天的气象资料为依据,按工程类别分别确定。
1)桥、隧等工程的圬工,每年每一次连续5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5℃以下或日最低温度在-3℃以下的第一天起,至最后一次连续5天出现同样温度的最后一天止。
2)路基土方工程,每年第一次连续15天出现室外日平均温度在0℃以下的第一天起,至土壤连续冻结的最后一天止。
3)其他工程,可参照桥隧工程的期限计算。
根据国家气象局提供的1981~1985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主要地区气象台、站的统计资料,进行综合归纳制定了冬季施工地区划分表(表12略)作为编制概算确定冬季施工期限的依据。
(2)计费标准
不论采用何种冬季施工措施,凡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冬季施工期限内的工程量,均按该建设项目所在的温度区,以其各类工程的工料机费为计算基础,乘表13所列费率计算(表12、13略)。
(3)费用计算的有关规定
1)原则上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冬季施工的工程量,根据全国冬季施工地区划分表,以及各该类工程的冬季施工增加费率进行编制。为简化起见,编制概算可按全年均衡施工考虑。
2)一个建设项目跨越两个以上的温度区时,则可按线路通过不同温度区的长度比例,计算冬季施工增加费的综合费率(按工程类别分类综合),再计算该建设项目的冬季施工增加费。
2.雨季施工增加费
(1)计算期限:按工程所在地区近5年的气象资料,凡在1个月内降雨天数在10天以上,且该月平均日降雨量大于3.5毫米的月份,即为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的期限。
根据国家气象局提供的1981~1985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主要地区气象台、站的统计资料,进行综合归纳制订了雨季施工地区划分表(表14略),作为编制概算,确定雨季施工期限的依据。
(2)计费标准
不论采取何种雨季施工措施,凡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雨季施工期限内的工程量,均按建设项目所在的雨量区,以其各类工程的工料机费为计算基础,乘表15所列费率计算(表14、15略)。
(3)费用计算的有关规定
1)原则上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安排在雨季施工的工程量,根据全国雨季施工地区划分表,以及各该类工程的雨季施工增加费率进行编制。为简化起见,编制概算可按全年均衡施工考虑。
2)一个建设项目跨越两个以上雨量区时,则可按线路通过不同雨量区的长度比例,计算雨季施工增加费的综合费率(按工程类别分类综合),再计算该建设项目的雨季施工增加费。
3.夜间施工增加费
本项费用按不同工程类别,以其工料机费乘下列费率:
(1)路基为0.35%。
(2)轨道为0.10%。
(3)桥涵、通信、信号、电力及电力牵引供电、房屋、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为0.25%。
4.风沙地区施工增加费
本项费用按受风沙影响的室外建筑安装工程工天定额增列12%。
5.高原地区施工增加费
本项费用根据工程所在地的不同海拔高度,不分工程类别,以工天和机械台班定额,分别按表16(略)所列高原气候影响系数计列。
6.原始森林地区施工增加费
本项费用仅限路基土方工程,按其工天和机械台班定额分别增列30%。
7.行车干扰增加费
本项费用,根据工程所在的营业线路的行车对数,按受行车干扰范围的工程量,以其工天和机械台班定额,分别乘相应的行车干扰系数计列。
(1)行车对数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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