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

铁道部国家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算编制办法
 (1991年2月27日 铁建(1991)36号)

  一、编制阶段及其主要作用
  设计概算的编制阶段,原则上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或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设计阶段来确定。各设计阶段与编制阶段的相互关系及其主要作用如下:
  (一)三阶段设计
  1.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经审批成立,据以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和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并作为技术设计的限额。
  2.技术设计阶段:编制修正总概算。经审批成立,据以修订基本建设计划,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和拨款,签订承包合同。实行招标的项目,亦是编制标底的依据。
  3.施工图阶段:编制投资检算,据以检验和确保施工图的总投资,严格控制在已审批成立的修正总概算范围内。对其设计工程数量变更部分,则应据此予以调整,作为工程价款结算的依据。
  (二)两阶段设计
  1.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经审批成立,据以确定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和控制基本建设投资和拨款,签订承包合同。对招标的项目亦是编制标底的依据。
  2.施工图阶段:编制投资检算,其作用同三阶段设计的施工图投资检算。
  (三)一阶段设计
  施工设计阶段:编制总概算。其作用同两阶段设计的扩大初步设计总概算。
  二、编制方法
  一个完整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概算,一般应由个别概算、综合概算、总概算三个编制层次逐步完成。根据各编制层次的作用和要求,其编制内容和方法也有所不同。
  (一)编制范围及单元
  1.总概算的编制范围
  总概算是用以反映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构成的文件,原则上应按整个建设项目的范围进行编制。但遇有以下情况,根据要求尚需分段、分片地划分编制范围,分别编制总概算,然后汇编该建设项目的总概算汇总表。
  (1)区段站应单独编制总概算。
  (2)凡跨越省(市)、自治区或铁路局者,除应按各自所辖范围外,尚需以区段站为界,分别编制总概算。
  (3)凡属国家有分期投资要求者,应按分期投资的工程项目范围,分别编制总概算。
  (4)对于投资来源不同的建设项目,如有要求,应按其不同投资来源的工程项目范围编制总概算。
  (5)一个建设项目,如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设计,则各设计单位按各自承担的设计范围编制总概算。总概算汇总表由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指定的总体设计单位负责汇编。
  2.综合概算的编制范围
  综合概算是具体反映一个总概算范围内的工程投资总额及其构成的文件,其编制范围应与相应的总概算一致。
  3.个别概算的编制单元
  个别概算是详细反映各工程类别和某些重大、特殊工点的主要概算款额的文件,内容包括:直接费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运杂费、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的施工管理费。其编制单元,原则上应以总概算的编制范围划分,并按工程类别分别编制。其中特大桥、高桥(墩高在50米以上)及技术复杂的大、中桥;3000米以上的单、双线长隧道,多线隧道及地质复杂的隧道;大型房屋(如机车库、1500人以上的站房)以及投资较大、工程复杂的新技术工点等,应按工点分别编制个别概算。其余工程,均按总概算的编制范围,作为个别概算的编制单元。
  (二)编制深度及要求
  1.个别概算
  应结合各该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阶段,工程难易程度及所占投资比重大小,确定其编制深度。一般情况下,即按表1(略)所列规定深度进行编制。
  2.综合概算
  根据个别概算,按附录“综合概算章节表”的顺序进行汇编,没有费用的章、节,其章、节号及名称应予以保留,至于各节中的细目,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增减。
  3.总概算或修正总概算
  根据综合概算,分章汇编。没有费用的章,其章号及名称一律保留。一个建设项目有几个总概算的,应汇编总概算汇总表。
  4.投资检算
  编制投资检算所采用的依据、原则和编制范围及单元等,均应与原批准的修正总概算(或总概算)相一致,使投资检算与修正总概算(或总概算)在同一基础上进行对比,以便在投资检算过程中及时分析原因,并对施工图进行合理的修改。
  (三)定额的采用
  编制概算,应采用统一的定额水平。对定额的采用,应按铁道部的有关统一规定和要求执行。
  其中,《铁路房屋建筑工程预、概算定额》适用于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的线路及枢纽建设项目的新建与改扩建工程,不包括独立工业建设项目、独立建设项目的大型旅客站房、科研和院校等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铁路各单位属于基地建设的生活福利设施等的房屋建筑工程。上述不包括的工程应执行工程所在地的省(市)、自治区的地区统一定额。
  编制概算中的缺项定额,各单位可参照以往有关定额和施工资料自行补充,随同概算文件一并送审,并报部核备。
  根据不同设计阶段,各类工程(其中路基、桥涵、隧道、轨道简称“站前”工程,其余简称“站后”工程)的设计深度,以及铁路工程建设的定额体系,对具体定额的采用,原则上按以下规定执行。
  1.初步设计概算——“站前”工程为概算定额(或概算指标);“站后”工程为概算指标。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