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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客货运输统计规则[失效]

  根据客运单据中所记载的人数计算(半价票按一人计算);往返客票按往返各一人计算;月、季票按实际乘车月份每月按往返各25人计算。
  二、旅客人数指标
  (一)旅客发送人数,是指在铁路各营业站和乘降所购买客票乘车及在列车内和到站补票的旅客人数,还包括由国外、新线、地方铁路接运的旅客人数。是考核车站、铁路局、铁道部完成旅客运输任务的重要指标。
  全路旅客发送人数=各铁路局旅客发送人数总和+各局管内旅客人数+各局市郊旅客人数+各局输出(或输入)旅客人数。
  铁路局旅客发送人数=管内各站旅客发送人数之和=管内旅客人数+市郊旅客人数+输出旅客人数。
  (二)旅客到达人数,是各车站、铁路局旅客到达数量。
  全路旅客到达人数=各铁路局旅客到达人数总和=全路旅客发送人数=各局管内旅客人数+各局市郊旅客人数+各局输入(或输出)旅客人数。
  铁路局旅客到达人数=管内旅客人数+市郊旅客人数+输入旅客人数。
  (三)旅客运送人数,是铁路局旅客运输的全部工作量,它包括自局旅客发送量和由外局接运的全部旅客运送量。
  全路旅客运送人数=全路旅客发送人数。
  铁路局旅客运送人数=管内旅客人数+市郊旅客人数+输出旅客人数+输入旅客人数+通过旅客人数。
  第19条 行李、包裹重量
  行李、包裹运输,是客运工作的一部分。行李、包裹重量,是按行李、包裹票据记载的实际重量。
  第20条 货物重量
  货物重量的统计反映铁路运输为国民经济服务及各地区物资交流的品种和数量的情况。作为制定货物运输计划,编制货物列车运行图和配备货运人员和设备的依据。
  一、货物重量的计算
  根据货运单据中记载的承运人确定的货物重量计算,无承运人确定重量时,可按托运人确定的重量计算,以公斤整理,合并后以吨为单位。
  使用集装箱装运的货物,不另加集装箱自重。
  自备集装箱空箱回送,统计其箱自重。
  为编制和检查集装箱运输计划,加强对集装箱运输的管理,对使用的集装箱箱数和装运吨数单独统计和列报。集装箱箱数以10吨箱为1.0换算箱,其它吨位箱均折合换算箱上报。1吨箱为0.1箱,5吨箱为0.5箱,20英尺箱为2.0箱,40英尺箱为4.0箱。

             回送空集装箱自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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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  别|规定自重 | 箱 别 |规定自重 |
|    |(公斤) |     |(公斤) |
|----|-----|-----|-----|
|1吨箱 |180  |20英尺箱|2,400|
|----|-----|-----|-----|
|5吨箱 |900  |40英尺箱|3,500|
|----|-----|-----|-----|
|10吨箱|1,600|     |     |
------------------------
</f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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