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价格,与计算投资完成额的价格相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按预算价格计算,设备、工具、器具的购置及其他费用按实际价格计算。
第三节 新增固定资产的分组
第60条 新增固定资产的分组与固定资产投资额的分组基本相同。根据调查单位(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的不同标志,新增固定资产可以按建设性质、建设规模、国民经济行业等进行分组,据以反映新增固定资产的各种结构,研究固定资产再生产的速度和比例关系。
按照工程的不同用途,可分为生产性固定资产和非生产性固定资产两大类。生产性固定资产与非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具体划分与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用途划分相同。
第四节 新增固定资产统计主要指标
第61条 新增固定资产统计有以下主要指标
一、自年初累计新增固定资产和本年新增固定资产:自年初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是指本年1月1日起至报告期止,累计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总和。它反映本年以来固定资产建设的成果。
本年新增固定资产是指本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总和。它反映本年的建设成果,是检查年度新增固定资产计划执行情况和计算投资效果的依据。
二、自开始建设累计新增固定资产:是指建设项目或企业、事业单位自开始建设起到报告期止,累计建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总和。它是自开始建设累计完成投资中已发挥效益的部分,反映建设项目自开始建设以来的建设成果。
交付使用财产:它是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中的一个科目,用以核算已经完成建造或购置过程,并已办理验收交接手续,交付给生产或使用单位的各项财产,包括固定资产和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家具等流动资产。
统计上的新增固定资产和会计上交付使用财产的区别主要是:
(一)包括的范围不同:统计上只计算新增加的固定资产,而财务上的交付使用财产则包括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统计上的新增固定资产与财务上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的范围也不相同,为了反映投资成果,统计上的新增固定资不仅要包括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程价值,还要包括不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工程的价值(如、公路、水库等的价值);而财务上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只计算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部分。
(二)计算的时间不一致:财务会计上要等工程决算以后才计算交付使用财产;而统计上为了反映投资成果,对年底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建成投产,就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和新增固定资产。
第五节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几项具体规定
第62条 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的几项具体规定如下:
一、购置的商品房屋、牲畜等,应在交付使用部门时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二、已经计算过新增固定资产,后又被拆除报废,或者转给外单位,仍应包括在累计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再剔除。
三、筹建机构因建设需要临时动用尚未正式交付使用的房屋、建筑物,暂不计算新增固定资产,等正式验收移交生产或使用时,再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临时动用期间所发生的维修费用计入建设单位管理费,并在该工程投产时计入新增固定资产中。
四、停、缓建的半拉子工程,如改作他用,应把改建后已动用部分的工程价值计入新增固定资产。
五、各部门建造的用材林和造地支农的投资不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六、列入建设项目概(预)算内的,属于建成后交给路外单位的单项工程,在建成交付使用时,仍应由建设单位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七、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备品、备件和备用设备,不论是否出库或使用,均随同工程建成投产时一并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八、从外单位转入的“在建工程”,在建成交付使用时,应计算其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即包括“在建工程”在接收以前完成的投资和接收以后继续进行建设完成的投资。
九、统建房产权属于铁路的计算新增固定资产。
十、建设单位用征地拆迁费为被拆迁单位(或个人)建造的房屋,其新增固定资产价值以及房屋建筑面积均由建设单位负责统计。
十一、设备内需要的一次性填充用料(如设备附带的材料、催化剂等),应随同设备一并转入新增固定资产。
十二、拨付其他单位的各种“抽头”投资,如商业网点费、供电贴费、公用设施配套费、地方建筑材料基地费等只统计投资完成额,不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价值。
第八章 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统计
第一节 固定资产投资效果统计的涵义
第63条 固定资产投资效果是指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所取得的有效成果与所消耗或所占用劳动量之间的对比关系,即固定资产投资的“所得”与“所费”或产出与投入之间的对比关系。讲求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就是要求固定资产投资活动要用尽量少的劳动消耗和劳动占用,取得更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有效成果。确切地说,一定数量的投资取得有效成果要尽量多;或取得一定数量的有效成果的投资要尽量少。由于固定资产建设的周期比较长,在建设过程中需要消耗和占用大量财力物力和人力,建成的固定资产对未来的生产和使用发生长期的影响,因此,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效果极为重要。
第64条 固定资产投资效果必须通过一套投资效果统计指标体系来评定和考核。这套指标体系的建立,体现了经济工作转移到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上来的要求,标志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开始朝着以投资效果为中心的方向转移。全路的固定资产投资统计人员都要围绕投资效果这个中心,把建设资金的投入与建设成果的产出,建设阶段与建成投产后投资回收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结构与投资效果等紧密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观察和分析,积极搜集、整理、分析和提供投资效果的统计资料。
为适应不同层次的考核投资效果的需要,分别按微观经济效果和宏观经济效果两类来建立指标体系。
第二节 反映微观经济投资效果的主要指标
第65条 反映微观经济投资效果的指标,适用于考核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投资效果。主要指标有:
一、建设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永久性工程从开工到全部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时止所经历的时间。它是从建设速度的角度反映投资效果的指标。
建设工期的长短对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中劳动消耗和劳动占用量的大小有极大影响。缩短建设工期可以节省建设阶段的工资、管理费、利息支出等建设费用,降低工程造价,加速资金周转。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早投产,可以早收益,早回收投资。因此,缩短建设工期既可以减少“所费”,又能增加“所得”,从而提高投资效果。但建设工期不是越短越好,而是要求达到合理工期。
建设工期的计算,以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成投产年月”减去“开工年月”的时期求得。建设工期是建造固定资产所经历的全部时间,包括有效施工时间,建设过程中的节假日,以及由于气候或建筑材料,安装设备,图纸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造成的停(窝)工时间。但在建设过程中,因国家固定资产计划调整,经立项机关正式批准全部停缓建,后经批准又恢复建设的项目所经历的停缓建时间,应从建设工期中扣除。停缓建时间是全部停缓建项目的“复工年月”减去“全部停缓建年月”的时间,
建设工期的计算:
(一)计算若干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平均建设工期,计算公式为:
-
t=Σti÷n
-
t——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平均建设工期
Σ——求和符号
ti每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设工期
n——计算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个数
(二)为了进行建设工期的技术对比,计算形成同类产品生产能力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平均建设
-
工期(ta),计算公式为:
-
ta=Σ(ti÷ai)÷n×e
(ti÷ai)——每个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的建设工期除以它的新增生产能力,求得形成单位生产能力的建设工期。
n——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个数
e——常数
(例略)
二、单位生产能力投资:是指建成投产项目或单项工程新增单位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所耗用的投资。它是反映投资节约效果的指标。形成同类产品单位生产能力或效益所耗费的投资越少,投资效果也就越高。
计算公式为:
Ka=K÷a
Ka——单位生产能力投资
K——建成投产项目或单项工程所耗用的全部投资(包括建设期内应付贷款利息和遗留工程尚需投资)
a——新增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
单位生产能力投资的计算必须遵循分子与分母口径一致的原则。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按单项工程或更新改造项目计算,即以建成投产单项工程的全部投资除以该工程的新增生产能力。反映直接用于增加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本身投资的节约效果。
(例略)
(二)按建设项目计算,即以建成投产项目的全部投资除以该项目主要产品的新增生产能力。反映包括增加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以及相应配套的辅助、附属生产工程和生活福利设施在内的全部投资的综合节约效果。
运用单位生产能力投资指标,可以对投资效果进行各种考核和对比分析。例如:(一)与设计概算对比,考核投资效果的计划执行情况,对投资节约或超支的因素进行分析;(二)对生产同类产品,不同建设规模或不同建设性质的建设项目单位生产能力投资进行对比,分析节约投资的途径,如多大规模的建设项目最能为国家节约投资,现有企业改、扩建比新建能节约多少投资等;(三)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建设项目单位生产能力投资进行历史对比,研究工程造价升降变化趋势,并进行因素分析。
三、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限: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从建成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时起,到实际年产量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时止所经历的时间。它是反映新增生产能力利用程度的指标。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限,可以综合反映建设的质量,包括从资源勘探、厂址(或铁路线路走向)选择、生产工艺的确定,设备选型与质量,施工质量,建设项目内部配套和外部协作条件等多种因素;同时它还受投产后生产技术、管理水平等的影响。评价和分析年产量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限,有利于改进建设工作和生产管理,促进投产工程尽快达到设计生产能力,提高投资使用效果。
达到设计能力年限的计算,一般以实际年产量达到设计能力的年度为准,如某新建铁路1980年交付运营,1985年运量达到设计输送能力,则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年限为5年。建设项目设计包括多种生产能力的,按形成设计生产能力的单项工程的建成投产至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限分别计算。
尚未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工程,可以用生产能力利用率反映投资新增生产能力的利用程度。生产能力利用率(Ca)是指产品年产量达到设计能力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Ca=C÷a×100%
Ca——生产能力利用率
C——产品的年产量
a——设计生产能力
也可以按实际年产量的增长速度推算预期的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年限。计算公式为:
n-1
a=c1×(i+v)
a
lg—
c1
n=———————+1
lg(1+v)
a——设计生产能力
c1——第一年产量
v——年产量平均增长速度
n——达到设计生产能力的时间
四、投资回收年限: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从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时起,到累计实现的盈利(利润、税金)总额达到该项目或单项工程所耗用的全部投资时止所经历的时间。它是综合反映投资活动全过程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投资回收年限的长短与盈利额的大小成反比,与投资额的大小成正比。为缩短投资回收期,要求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在投产后创造更多的盈利,在建设中尽量节省投资,因此投资回收年限是建设过程中投资节约效果和生产过程中投资使用效果的综合表现。
投资回收年限(tp)的计算:
(一)对已收回全部投资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就是从建成投产之日起到累计盈利总额达到该项目或单项工程全部投资之时所经历的时间。
(二)对尚未收回全部投资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可根据投产以来年平均盈
-
利额(p)与全部投资额(k)对比计算预期的投资回收年限。计算公式为:
-
tp=k÷p
(三)投资回收率(也称投资利税率):指投产以来年平均盈利额占投产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耗用全部投资额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
pk =p÷k×100%
(四)由于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投产后达到正常生产需要有一个过程,因此投产初期盈利额往往偏低,据此计算的预期投资回收年限不够准确。根据投产后盈利额由低到高的发展情况,投资回收年限可改按以下公式计算:
tp=t′p+[(k-Σpi)÷p]
t′p——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从建成投产之日起到报告年止已经历的时间(实际已经历的投资回收时间)
[(k-Σpi)÷p]——按报告年盈利额推算的回收全部投资预期还需要的时间。
其中:k——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建设耗用的全部投资额
Σpi——至报告年底止累计盈利额的总和(实际已收回的投资部分)
p——报告年盈利额
(k-Σpi)——尚未回收的投资
扩建和改建企业运用以上公式计算投资回收年限时,其盈利额只应包括扩建、改建工程新增加的盈利额部分,不包括扩建、改建以前原有工程提供的盈利。
投资回收时间的长短还受产品价格的影响,不同行业的盈利率相差悬殊,行业之间投资回收年限不能简单地进行对比。
五、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是指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每百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所增加的产值。它反映由投资所形成的新增固定资产的投入与工业总产值的产出之间的对比关系,是从增产的角度反映投资利用效果的指标。同行业的项目不同时期对比,单位新增固定资产增加的产值愈大,表明投资的利用程度愈高。还可以与原有固定资产产值率进行比较,分析新增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增产潜力。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的计算公式为:
qg=q÷g×100%
qg——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
q——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报告年所取得的工业总产值
g——建成投产的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由投资所新增的固定资产价值
扩建和改建企业计算新增固定资产产值率时,其总产值应为扩建或改建工程新增加的产值部分,不包括扩、改建以前原有工程提供的产值。
第三节 反映宏观经济投资效果的主要指标
第66条 宏观经济投资效果指标适用于考核铁路单位,如局或全路的投资效果。宏观经济效果是微观经济效果的前提,微观经济效果应从属于宏观经济效果,这是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关系。考核宏观经济效果要以考核微观经济效果为基础,但宏观经济效果指标不等于微观经济效果指标的简单总和或平均。现行宏观经济投资效果指标主要有:
一、建设周期:是指报告期(年)所有正式施工项目全部建成平均需要的时间。它是从宏观经济角度反映建设速度的指标。与建设工期不同的是,它不仅仅反映报告期内建成投产项目的工期,而且主要是反映未建成投产的在建项目的预期工期。建设周期(T)常用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建设项目个数计算:
T=N÷n
N——报告期(年)内正式施工项目个数
n——报告期全部建成投入生产项目个数
它的逆批标是建设项目投产率。建设周期的含义是:按照报告期建设项目投产率,报告期内所有正式施工项目全部建成投入生产需要多长时间。
由于建设项目建设规模大小不同,在建设周期上有差异,应按大中型和小型项目分类进行计算。又由于各年的项目投产率变化不均衡,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建设周期,评价建设速度的可靠性较差,一般可用五年的平均建设周期进行各历史时期建设速度变化的对比,计算公式为:
_
T=ΣNi÷Σni
ΣNi——五年内各年正式施工项目个数之和
Σni——五年内各年全部建成投产项目个数之和
(二)按投资额计算:
T=K÷k
K——报告期全部正式施工项目计划总投资之和
k——报告期全部正式施工项目本报告期(年)完成投资额之和
它的逆指标是“投资集中系数”。建设周期的含义是:按照报告年度的投资水平,全部完成报告期正式施工项目的计划总投资需要多少时间。
用投资额计算周期,相当于以每个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作为权数,这样就考虑了项目大小的因素,用这种方法计算建设周期比第一种方法准确。但按上列公式用投资额计算建设周期一般适合于投资增长比较正常的年份,如遇投资完成额大起大落的年份,计算结果就会偏低或偏高。为了消除年度投资波动的影响,提高计算精度,可将建设周期分为两部分计算:一部分是计划总投资中至报告年底累计已完成的投资(K1),被本年及以前几年平均完成投资(k1)去除,反映累计已完成的投资所花的时间;另一部分是计划总投资中尚未完成的投资(K2),被今后几年平均每年计划投资或预计投资(k2)去除,反映待完成的总投资尚需的时间,两者相加,就是建设周期。计算公式为:
T=K1÷k1+K2÷k2
二、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是指一定时期新增固定资产与同期完成投资额的比率。它是反映各个时期固定资产动用速度,衡量建设过程中宏观投资效果的综合性指标。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率(Gk)的计算公式为:
Gk=G÷k×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