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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电话管理规则[失效]

  4.各级网路组应设专职网路调度,在网路组长领导下,负责网路活动的日常工作。
  第57条 各级网路组的基本任务: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开展质量攻关活动,树立全程全网观念,主动协作,密切配合,保证电话畅通,全面完成通话任务。
  2.发动广大话务人员,贯彻执行《铁路电话管理规则》和各项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掌握转话径路,熟悉网路内各电话所间话路方向、话路数、话流情况,及时处理转话、迂回通话中的问题。
  4.按照网路工作的领导系统和协作原则,组织全程全网的各项活动,统计分析质量完成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统一步调,加强全网协作,全面提高服务质量。

第十一章 电话指标

  第58条 电话质量指标规定如下表(略)。
  第59条 电话效率指标规定如下表(略)。

第十二章 统计报告和原始资料整理保管

  第60条 业务量统计方法:
  1.电话所应每天分别日、夜间和话路方向,整理通话票,及时正确地填记长途通话日计表(电话表—2)。
  2.日间和夜间的划分:
  日间8~18时。
  夜间18~24时、0~8时。
  统计跨日或日夜的通话,以始话时间为准。
  第61条 通话次数计算方法:
  一、受理次数:每一张通话票计算受理一次。
  二、长途通话次数:
  1.直达:接通一次通话发话所计算发话一次;
  2.转话:接通一次通话发话所、转话所各计算发话一次;
  3.长途半自动发:接通一次通话发话所计算发话一次;
  4.长途半自动收:接通一次通话收话处计算发话一次;
  5.定时接线和临时接线:转话所不计算次数,发话所按实际接通计算次数。
  三、各站、养路通话次数:
  1.地区用户对各站、养路用户的通话,接通一次计算一次;
  2.一条各站、养路线的用户对另一条各站、养路线的用户通话,接通一次计算一次;
  3.长途通话中的收话用户如为各站、养路用户时,计算各站、养路通话次数。
  四、市内通话次数:接通一次计算一次。
  五、一次通话的时间是从双方用户答话起到通话完毕时止,被中断而又补接的通话,按两次计算。补接的通话时间,一律重新计算。
  第62条 电话业务统计,是分析话路运用效率、劳动生产率、技术改造的重要依据。
  1.各项统计数字必须真实可靠,统计方法和时机应符合规定。
  2.填写表报,原始资料,字迹清楚正确,涂改处应重新写好。所名、话路名不得写简称,更不能用代字。
  3.严格遵守上报时间,从话务员至各级报话负责人员都要学会统计工作。
  第63条 通话票处理方法和记号规定(略)。
  第64条 电话业务表报上报日期和保管期限规定(略)。
  第65条 通话票的统计整理由值夜班者负责按话路方向、日间、夜间顺序装订,并在封皮上签字或盖章。
  第66条 铁路电话业务报告填写的规定
  1.电话业务报告为年报表,有国际联运电话业务的局,应分别填报,并注明“国际联运”字样。
  兼做季报时,应注明×季度电话业务季报,代号为“DHJB”或×季度国际联运电话业务季报,代字为“LHJB”。
  2.电话业务报告(电话表—1B)只做年报用,与(电话表—1A)一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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