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铁道部关于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评选标准及办法(试行)[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铁道部关于公布铁道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发布日期:2003年6月17日 实施日期:2003年6月17日)废止

铁道部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评选标准及办法(试行)
 (1988年6月20日 铁电务(1988)568号)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和“围绕运输,发挥优势、扩大服务、开拓前进”的电务工作方针,落实历次全路电务工作会议的各项要求,抓好安全、维护工作,加强基础、基层工作,抓管理,上等级,全面提高素质,更好地为运输、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二、凡具备下列条件的电务段(通信段)方可申报安全优质电务段(通信段):
  (1)消灭行车重大、大事故;
  (2)消灭人身重伤以上及火灾事故;
  (3)优质联锁道岔,优质轨道电路、优质信号机、优质通信电路、优质增音段、优质报话服务达到90%以上;
  (4)安全优质工区(室、所)或标准工区(室、所)达到80%以上;
  (5)按照本评选办法,总评分在700分以上(局级为800分以上)。
  三、安全优质电务段(通信段)评分采用千分制,按照安全、质量、管理和为运输作的贡献四项进行检查。具体评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一)安全总分300分
  1、发生险性事故每件扣50分;
  2、一般行车事故超出事故率(1.2件/年百组换算道岔)每超出一件扣50分;
  3、通信一类责任障碍超过故障率(1.5件/年换算千皮长公里)每超出一件扣25分;
  4、发生严重违犯电路纪律每件扣25分;
  5、发生严重报话差错,每件扣25分;
  6、发生隐瞒信号事故或通信一类障碍每件扣50分;
  7、发生轻伤每件扣20分。
  (二)质量总分400分
  1、设备质量:全部达标为240分。其中:
  (1)优质联锁道岔、优质轨道电路,优质信号机,优质通信电路,优质增音段,各大于90%,每项达标为40分,每增1%增2分,小于90%不计分,达标为200分;
  (2)设备状态质量合格率大于90%,达标为40分,每低1%扣2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