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播种地在播种前须灌足底水,墒情适宜一般不浇水;
二、天气干旱土壤水分不足时,应进行灌水。灌水次数根据有无覆盖物和其厚度、树种来决定;
三、杨、柳、桉、泡桐等细粒种子,用细眼喷壶、喷雾器或喷灌设施多次少量浇水,以经常保持土壤湿润为宜。
第4.6.3条 播种后幼苗出土前的松土除草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松土除草工作宜在雨后或晴天灌水后进行;
二、松土除草时不要碰伤幼芽;
三、覆土浅的树种宜用松土器在行间松土,覆土较厚的可进行全面浅层松土。
第七节 扦插
第4.7.1条 硬枝(硬材)扦插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插穗应取自生长健壮、无病虫危害、幼龄母树萌芽条。穗长15~18cm,粗0.8~1.2cm。上下剪口平滑,下端可剪成马耳形,上端剪口下应有1~2个饱满芽(柳除外);
二、插穗剪好后根据粗细进行分级,如不立即扦插应用湿沙埋藏;
三、扦插时期以春季为主。埋入土壤深度,视地区、气候、土壤条件而定:南方多雨地区为穗长的8/10~9/10;北方干旱地区可适当浅埋。插穗应与土壤密接,株行整齐,防止倒插;
四、插后立即灌溉,达到土壤湿润;
五、对发根缓慢或困难的树种(毛白杨、河北杨等),在插前可用生长刺激素或化学药剂进行处理,以促进发根;
六、平均成活率应达到90%。
第4.7.2条 软枝(软材)扦插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插穗取自健壮幼龄母树,应选当年半木质化粗壮枝条,穗材一般为8~15cm,每穗具有2~3个芽;
二、插穗宜在扦插前用生长刺激素或化学药剂进行处理。埋入土壤密度为穗长的3/5~4/5,并与土壤密接;
三、扦插时期视当地气候条件而定,可进行春插、梅雨季插或秋插;
四、掌握好灌水、遮荫,使土壤经常保持湿润;
五、平均成活率达到90%以上;
六、积极试用蛭石粉或其他能促进发根的基质进行无土扦插,以提高成活率。
第4.7.3条 根插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泡桐、毛白杨、河北杨、香椿等用枝插生根比较困难而根蘖力强的树种,宜用根插繁殖;
二、插穗从母树周围挖取,或从苗木出圃时修下及起苗时切断残留在土内部分剪取。穗长为10~15cm,粗0.5~1.5cm;剪口要求平滑,随取随插;
三、一般直插或斜插。插穗露出地面1cm左右,防止倒插。插后稍加压实并及时灌溉。
第八节 移植和培育大苗
第4.8.1条 苗木移植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移植苗木多在秋季落叶后至春季树液尚未活动前进行,常绿树可以在生长期进行;
二、宜选择阴天或无风晴天进行;
三、掘苗应避免损伤根系。移植前进行适当修枝修根;
四、移植时要深度合适,苗木直立,苗根舒展,打碎土块、压实,防止透风。移植后进行灌溉。
五、保持疏密适度、株行整齐。使用机械松土除草时,株行距应适合机耕需要;
六、移植常绿阔叶树苗须先剪叶。
第4.8.2条 培苗大苗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每隔一定年限按照规定密度裸根或带土移植,移植后充分灌水,并加强抚育管理工作;
二、移植时截干的苗木待萌条发出后,选一个健壮直立萌条为主干,摘除多余的萌条,以促进主干向上生长;
三、主干生长至一定高度,采取剪梢、摘除顶芽办法抑制高生长,以加速茎生长和侧枝扩展,使树冠开阔丰满;
四、对树冠进行修剪整形工作:行道树可修成自然形树冠或伞形、杯形人工树冠;观赏树整修成扇形、杯形、灯台形、圆锥形、单干形、圆球形树冠(防护林多为自然形树冠)。
第九节 抚育管理
第4.9.1条 苗木遮荫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红松、落叶松、云杉、杉木、水杉等针叶树,以及幼苗较嫩弱的杨、柳、泡桐、桉树等阔叶树,在幼苗出土撤去覆盖物后根据情况进行遮荫;
二、荫棚距床面高度约40~50cm,搭棚材料宜就地取材;
三、掌握每日遮荫时间,连续遮荫时间不宜过长,阴天不必遮荫;
四、透光度:播种苗为30~50%;软材扦插苗为20~25%;
五、采取相应有效技术措施,力争全光育苗,培育优质壮苗。
第4.9.2条 间苗工作要早间早定,适时适量,阔叶树一般间苗1~2次;针叶树间苗2~3次。间苗宜在雨后或浇灌后进行,不得带动邻株,间后立即浇水。定苗数宜略高于计划数,定苗后要求幼苗分布均匀。
第4.9.3条 苗木灌溉时间和灌溉量,应根据树种特性、当地气候、苗圃土壤条件确定。一般幼苗凡喜较湿润土壤的灌溉次数可适当多些;比较耐旱或深根性树种灌溉次数可适当减少。有条件的苗圃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人工降雨设备。
第4.9.4条 苗圃排灌渠道宜全面规划,做到旱能灌、涝能排。排水沟和防洪设备须经常保持良好状态,大雨时派专人巡视并及时修整被冲毁的水沟。
第4.9.5条 松土除草要符合下列要求:
一、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
二、松土除草的次数、深度要根据气候、土壤、苗木根系生长发育状况和杂草滋生状况而定。幼苗期每隔10~15天一次,速生期每隔15~30天一次。松土深度:幼苗期以2~4cm左右为宜,速生期可逐渐加深到6~12cm。一般情况下针叶树松土可稍浅,阔叶树可稍深,苗根附近和株间可浅些,行间可深些;
三、提倡采用化学除草剂灭草。
第4.9.6条 防治病虫害必须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举”的方针。掌握病虫发生规律,抓住病虫生活史中薄弱环节,在关键时刻,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第4.9.7条 苗木清查工作须上半年、下半年各进行一次,并建立育苗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