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木材类,包括:
①木、竹采伐产品:包括木材采伐产品,竹材采伐产品。
② 木材、竹、藤、棕、草制品:包括锯材,木片,人造板,人造板子装饰加工板,木材防腐制品,木制品,竹制品,藤制品,棕制品,柳(荆)条制品,苇制品,草制品,葵制品,木、竹、藤农具等。
(6)一次转移价值的机电产品类
一次转移价值的机电产品是指某些消耗性的机电产品其价值转移方式同原材料一样,一次摊入成本。包括:
①单机配套使用的机电产品
单机配套使用的机电产品是指某一生产企业(如主机厂)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另外一些机电产品,完整地组装在主机的机体上;如机床厂生产的机床,需要配套用的轴承、仪表、电机等。这种被组装用的机电产品,称为“单机配套使用的机电产品”。
②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不作为固定资产核算的各种机电产品。低值易耗品摊入成本有两种方法:一次摊入和多次摊入,不论使用哪种摊入方法,都作“一次转移价值的机电产品”统计。
(7)其他类
其他类是指除上列各类以外的其他原材料,如农、林、牧、渔业产品类,食品类,纺织品类,纸及纸制品类,废旧物资类,等等。
(二)能源消费与库存
1.消费:是指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的能源数量,包括终端消费和中间消费,并包括由本企业(作为设资单位)代填的乡镇建筑企业为完成本企业建设项目而实际使用的能源数量。能源消费数量分别用实物量和价值量表示。
消费统计原则上“谁消费谁统计”,即能源在哪个企业使用,就由那个企业统计消费(特种情况例外)。
消费的核算方法:
①能源进入第一道生产工序,改变了原来的形状或性能,或者已经实际投入使用,即作消费统计,不包括车间、工地已经领取、尚未使用的能源;
②耗能工业(如水、氧气、压缩空气等)的消费不作能源消费统计。工业企业能源消费包括终端消费和中间消费两部分:
(2)终端消费
终端消费是指以能源产品形式存在的某种物质,经过各阶段的消费到达的一种状态,此时产品所具有的某种能量在各阶段的不可逆过程中,以光、热、电等形式已释放到宇宙空间中,或已作为非能源产品的形态存在,即能源消费到此终止。例如:燃烧煤生产蒸汽,蒸汽用于取暖,用煤造气生成合成氨等。
终端消费分为主营活动用和附营活动用两部分:
①主营活动用
主营活动用是指工业企业为进行工业生产活动所使用的能源的数量和价值(详细说明见本章第(一)部分)。
“主营活动用”的其中项“用作原材料”是指工业企业为生产产品所使用的作为原料,材料的能源;如用于制造合成氨、电石、黄磷、钙镁磷肥反应过程中的无烟煤和焦炭;用于制造“三苯”、“三烯”、合成氨反应过程中的轻质油(如拔头油、石脑油、煤油、轻柴油等轻组分油品)和重油;用于制造合成氨反应过程中的天然气(包括加热转化炉用的)、焦炉气、炼厂气和合成氨的造气、变换用的蒸气;制造炭黑时不完全燃烧反应中使用的天然气、焦炉煤气、矿井瓦斯和油品等,这些能源作为产品原料投入生产过程后,通过一系列化学反应,逐步生成新的物质,构成新产品的实体。但不包括能源加工转换部门用于生产二次能源的一次能源的消费,如洗煤用原煤、炼油用原油、炼焦用精煤等;对于某些能源并未构成产品实体,习惯上称其为材料使用,例如洗涤用的汽油、柴油等。但不包括这些企业的工艺用电,如生产电石用电、制氯碱用电等。
②附营活动用(详细说明见本章第(一)部分)。
(2)中间消费
中间消费也称加工转换消费,它是相对于能源终端消费而存在的,用以反应能源消费流程的不同阶段。
自然界的能源,除少部分直接利用外,大部分都要进行加工转换,便于运输、分配,以提高其使用价值,更好地适应生产和生活的需要。能源加工转换就是把一种或多种能源投入加工转换装置,产出一种或多种更高级的能源产品。
①投入量
投入量是指为生产二次能源产品而投入的能源数量,如洗煤厂为生产洗煤而投入的原煤数量、炼焦厂为生产焦炭而投入的洗精煤数量、炼油厂为生产石油制品而投入的原油数量等,不包括加工转换装置本身的工艺用能(如发电装置的电动机用电、发电点火用油)、通风设备用电、生产车间用能等。
②产出量
产出量是指经加工转换装置产出的二次能源的产品产量,如炼焦产出焦炉煤气、焦炭,发电产出电力,炼油产出汽油、煤油、柴油等。
③加工转换类别
Ⅰ.火力发电
火力发电一般指常规蒸汽发电,是将燃料投入电站锅炉,产生地热高压蒸汽,推动汽轮机叶片转子,再由叶片转子带动电机转子,于是产生电流,其能量转换过程是:化学能→热能→机械能→电能;除常规蒸汽发电外,还有燃气轮机发电,使用天然气,石油等优质燃料,产生燃烧气体,直接流经气轮机带动发电机发电;磁流体发电,利用高温导电流体(气体或液体金属)高速通过磁场,在电磁感应作用下,将热能转换成电能。
Ⅱ.供热
供热是将燃料投入蒸汽锅炉和热水锅炉,蒸汽锅炉还要经过热交换器对供热介质(水)进行高温加热而生成蒸汽和热水(统称热力)。
Ⅲ.洗煤
洗煤是将原煤经过洗选设备,清除杂质和矸石,降低灰分和磷、硫等成份,生产出适合不同用途的洗煤产品
Ⅳ.炼焦
炼焦是将不同牌号的炼焦洗精煤(土法炼焦用原煤)按生产工艺要求配合后,投入隔绝空气的密闭炼焦炉内,,经高温加热(通常叫干馏)到900~1100℃,煤料熔融分解。留在炭化室内的固体部分是焦炭;气体由炭化室顶部逸出,称为荒煤气,经净化系统处理,回收焦油、氨、粗等苯,再经脱硫脱氢,生产出可燃气体为焦炉煤气。
Ⅴ.炼油
炼油是将油井中开采出来或从母油页岩、煤等提炼出来的原油,经炼油装置加工生产出各种石油制品。
Ⅵ.制气
制气是将原煤、洗煤、焦炭、燃料油等投入加工转换装置,生产出可燃气体──煤气。
2.库存:是指独立核算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期初、期末实际结存的能源的数量和价值(详细说明见本章第(一)部分)。
3.能源消费与库存总值:是指用货币表示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使用和在报告期初、期末实际结存的能源的数量。能源消费与库存总值的计算方法与原材料消费与库存总值相同(详见本章第(一)部分)。能源消费与库存总值包括:
(1)煤、石油和天然气:包括原煤、煤炭低热值产品、洗煤、筛选块煤,筛选混煤及混末煤,原油,天然气,油母页岩等。
(2)电力、蒸汽供热量、煤气和水:包括电力,蒸汽供热量,煤气,水等。
(3)石油制品:包括炼厂气体,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工业燃料,溶剂油,润滑油,石蜡,地蜡,专用蜡,凡士林,洗涤剂原料,石油脂类,石油沥青,标准油,白色油,软麻油,原料油,润滑脂,石油酸,石油酸皂等。
(4)焦炭及煤制品:包括焦炭,沥青焦,石油焦,半焦,煤制品等。
4.折标准煤系数:是指某种能源的实际热值与标准燃料热值之比,主要用于没有实测条件的企业,有实测条件的企业应用实测数。各种能源由于原始计量单位不同,热值也不一样,因此,必须折算成同一标准计量单位,才能进行汇总、对比和分析。国际上通常采用的标准燃料有:油当量,电当量,热功当量(焦耳)和煤当量。困我国能源以煤为主,故采用煤当量,即规定每公斤标准煤的热量为29.3076(兆焦)(7000千卡亦称7000大卡)用29.3076(兆焦)(7000千卡)除各种能源每千克的热值获得各种能源的折标准煤煤系数。
附: 我国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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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名称 │ 折标准煤系数
───────────────┼────────────────────
原煤 │ 0.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洗精煤 │ 0.9000千克标准煤/千克
其他洗煤 │
(1)洗中煤 │ 0.2857千克标准煤/千克
(2)煤泥 │ 0.2857 ̄0.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焦炭 │ 0.9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焦炉煤气 │ 0.5714 ̄0.6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高炉煤气 │ 0.128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其他煤气 │
(1)发生煤炉气 │ 0.1786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2)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 0.6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3)重油热裂解煤气 │ 1.2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4)焦炭制气 │ 0.5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5)压力气化煤气 │ 0.514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6)水煤气 │ 0.3571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煤焦油 │ 1.1429千克标准煤/千克
粗苯 │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原油 │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燃料油 │ 1.4286千克标准煤/千克
汽油 │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煤油 │ 1.4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柴油 │ 1.4571千克标准煤/千克
液化石油气 │ 1.7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炼厂干气 │ 1.5714千克标准煤/千克
油田天然气 │ 1.3300千克标准煤/千克
气田天然气 │ 1.2143千克标准煤/千克
煤矿瓦斯气 │ 0.5000 ̄0.5714千克标准煤/立方米
热力(当量) │ 0.03412千克标准煤/百万焦耳
│ (0.14286千克标准煤/1000千卡)
电力(当量) │ 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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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然气计量单位是万立方米时,折算系数分别为13.3、12、143
、5~5.714吨标准煤。焦炉煤气计量单位万立方
米时,折算系数为6.143吨标准煤。
2.高炉煤气计量单位是万立方米时,折算系数为1.2869吨标准煤。
3.其他煤气计量单位是万立方米时,折算系数向右移一位小数点,单位为
吨标准煤。
4.电每万千卡小时折算系数为1.229吨标准煤。
5.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的各种能
源的总和,根据有否能源加工转换活动,工业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有两种计算方法
:
(1)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为“终端消费”中的主营活动用
合计(标准煤)。
(2)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的综合能源消费量是指在本企业内部扣除了重复计算
后的能源消费总量,包括“终端消费”中的“主营活动用”和“加工转换损失量”
。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能源主营活动用合计(标准煤)+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合计
(标准煤)-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合计(标准煤)。
6.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是指综合能源消费量与工业总产值(不变价)之比
,它反映单位工业总产值所消耗的能源量。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
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
工业总产值(90年不变价)
7.工业总产值节能量:是指在产出相同数量工业总产值的条件下,报告期比
基期少消费能源的数量。计算公式为:
工业总产值节能量=(基期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报告期工业总产值综合能耗
)×报告期比基期少消工业总产值
上式所得正值表示节能,负值表示超用。
8.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是指能源在加工转换过程中损失的数量。计算公式
为:
能源加工转换损失量=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标准量)-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
(标准量)
9.能源加工转换效率:是指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与投入量之比。计算公式为
: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标准量)
能源加工转换效率(%)=──────────────
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标准量)
七、技术开发
技术开发活动是泛指以工业企业为主体开展的科学技术活动,包括工业企业内
部开展的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运用科学研究(基础研究、应用研
究)的结果和以经验为根据的知识,去创造新产品、新设计、新材料、新工艺流程
和新装置,或对现有产品、材料、设计、工艺方法、工艺流程以及装置进行技术上
的重大改进,使其在一项指标或几项指标上有明显革新的实验发展活动。
技术开发活动不同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及消化吸收。技术改造是指企业在坚
持科学技术进步的前提下,用先进技术改造落后技术,用先进工艺和设备取代、更
换落后工艺和设备。技术引进是指企业购买国外技术(包括购买设计、流程、配方
、图纸、工艺、专利等技术资料)和国外关键设备、仪器、样机等。技术引进的消
化、吸收是指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上述工作均不包括在
技术开发活动之内。但引进技术的适应性改进活动,对现有的技术作实质性的改进
活动,则明确其为实验发展工作,即属于技术开发活动。
(一)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基本情况
1.技术开发人员:是指企业在报告年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时间(不包括
加班时间)占年工作时间在10%(含10%)以上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工人及其他人员。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时间(不包括加班时间)占年工作时间在1
0%以下(不含10%)的人员不统计。技术开发人员总计中的各种分组的人员,
均为技术开发工作量在10%(含10%)以上的人员的实际人数。
若一些人员在两个以上企业(单位)从事技术开发活动,以一个企业(单位)
为主填报,共他企业(单位)应免填。
2.工程技术人员:是指报告年内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即从事
技术开发工作、并具有工程技术工作能力的人员。包括:
(1)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并担负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2)无技术职称、但从大学理工科系毕业,已担负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3)无技术职称或学历,但实际担负工程技术工作,具有中专以上水平,并
能处理技术工作的人员。
(4)已取得工程技术职称,或大学、中专理工科毕业,在企业在担负工程技
术管理工作(如:主管生产的厂长、车间主任及计划、生产、生产准备、检查、安
全技术、设计、工艺、劳动定额、工具设备、动力基建、环境保护等科室管理工作
)的人员。
3.具有高、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指具有相应职称和学历的
技术开发人员。
按职称分组
高级职称:是指高级工程师,正、副教授,正、副研究员,高级统计师,高级
会计师,高级经济师等职称。
中级职称:是指工程师、讲师、助理研究员、技师、统计师、会计师、经济师
等职称。
初级职称:是指助理工程师、助教、研究实习员、助理统计师、助理会计师、
助理经济师、技术员、会计员、统计员、经济员等。
未定职称:具备(评定专业技术职称的基本资格)中专及以上学历,但尚未评
定职称(务)的人员。
其他:除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
按文化程度分组:
研究生及以上:指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博士后研究生。
大学毕业:指大学本科毕业。
大专毕业:指大学专科毕业(包括大学本科肄业生)。
中专毕业:指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包括大专肄业生)。
其他:除上述人员以外的人员。
4.大专以下学历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或未评定职称的大、中专人员:指具有
相应职称和学历的技术开发人员,见本节“具有高、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
历人员”的解释。
5.技术开发机构的人员:是指企业办技术开发机构中的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
人员,无技术开发机构的企业不填此项。
6.机构人员中具有高、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指企业办技
术开发机构中的具有高、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人
员,见本节“具有高、中级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的解释。
7.全时人员:指在报告年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时间占本人全部工作时间
(不包括加班时间)90%(含90%)以上的人员数。
8.非全时人员:指在报告年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时间占本人全部工作时
间(不包括加班时间10%(含10%)至90%(不含90%)的人员数。
9.非全时折合全时人员:指所有非全时人员按工作量折算为全时人员(加总
后四舍五入取整数)。例如,有三个非全时人员,他们的工作量分别为全时工作时
间的20%、30%和70%,则折合全时人数为0.2+0.3+0.7=1.
2(人年)≈(人年)。
10.上年经费结转:填写本企业上年末结存的技术开发经费余额。
11.本年经费筹集总额:填写本企业在报告年内为开展技术开发活动。通过
各种渠道筹集到的经费总额。
(1)上级拨款:是指报告年内本企业从上级各部门获得的用于技术开发工作
的各种款项的总和,如:科技项目攻关费,科研三项补助旨,基建技改费中用于技
术开发的经费等。
(2)专项贷款:是指报告年内本企业从各种渠道获得的并专门用于技术开发
工作的贷款总额,如:银行贷款,上级主管部门为支持企业的技术开发工作所给予
的贷款等。
(3)本企业自筹:是指企业在报告年内为进行技术开发工作,从企业内部生
产经营活动的资金中列支的经费。其中:
新产品减免税中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是指企业根据有关部门规定的企业新产
品免交国家的税金和按一定比例减少上交税金中用于技术开发的经费。
(4)接受外单位委托:是指报告年内外单位委托本企业开发的项目所付给的
经费(有偿合同款)。
(5)其他:从以上筹集渠道以外筹集的技术开发经费。
12.技术开发经费支出总额:指报告年内本企业用于技术开发支出的经费总
额,包括经常性费用和固定资产购置费两部分。
(1)经常性费用:包括直接从事技术开发工作的人员工资、津贴,为企业的
技术开发工作支出的设计费、材料费、试验测试费、中间试验费、调研费、咨询顾
问费以及其他办公费。
(2)购置固定资产的经费支出:包括为加强企业技术开发工作的房屋建筑经
费,设备仪器购置费用等。
13.内部支出:指报告年内在本企业内用于技术开发活动的经费。不包括委
托外单位承担技术开发项目而转拨外单位的经费。
(1)技术开发人员劳务费(含工资):填写技术开发人员在从事技术开发活
动期间,企业等主管部门以货币或实物形式直接或间接地支付给技术开发人员的劳
动报酬,包括工资、附加工资、辅助工资、副食补贴、各种津贴、加班补贴、各种
奖金及离退休人员费用、人民助学金等。
若某一技术一切人员有报告年内从事了几个月的技术开发工作,其他时间从事
生产活动,那么技术开发人员在这几个月内的劳务费计入,其他时间的劳务费不计
入。
(2)原材料费:填写本企业报告年内为技术开发活动所支付的主要原材料费
、辅助材料费、零件费、试验品费等。
(3)设计、试验、调研费:包括为企业的技术开发工作所支出的设计费、试
验测试费、中间试验费、调研费、咨询顾问费等。
(4)固定资产购建费: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内为技术开发工作所支出的土地、
建筑物和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2000元以上的机械、仪器
、设备等的购置费。其中:
仪器设备费: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000-2000元以上的
机械、仪器、设备等的购置费。
(5)其他:上述支出之外的用于技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
14.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是指技术开发总的经费支出中专门
用于基础研究的那一部分经费。填写报告年内用于基础研究的经费。
基础研究:指不直接考虑用途,以揭示客观事物的本质、运动规律,获得新发
现、新学说为目的或对已有的规律、发现、学说作系统性的补充而进行的理论研究
或实验。其成果以科学论文、科学著作为主要形式。
15.内部支出中:用于应用研究的经费:是指技术开发总的经费支出中专门
用于应用研究的那一部分经费。填写报告年内用于应用研究的经费。
应用研究:利用基础研究所发现的知识,确定特定的目标,为了明确基础研究
成果的实用化的可能性,探索新方法(原理性)而进行的独创性研究,及时对已经
实用化的技术探索新的应用方法(原理性)而进行的研究。应用研究实际上并不直
接产生新的(或改进)产品或工艺,其成果以科学论文、科学著作和原理性模型为
主。
16.内部支出中:用于实验发展的经费:指技术开发总的经费支出中专门用
于实验发展的那一部分经费。填写报告年内用于实验发展的经费。
实验发展:指利用基础研究,应用研究以及实际经验所获得的知识,为生产新
的材料、产品和装置,建立的新的工艺、系统和服务,以及对已生产和建立的上述
各项进行实质性改进而从事的系统性工作。其成果为一种具有新产品或新技术基本
特点的原型,或为实验报告。
17.内部支出中:用于开发新产品的经费:是指技术开发总的经费支出中专
门用于开发新产品的那一部分经费。填写报告年内为开发新产品的经费总额。
18.内部支出中:技术开发机构经费支出:指在技术开发总的经费支出中,
企业办的技术开发机构在全年度用于技术开发活动的各种经费支出的总额。其中:
技术开发机构经费支出中:研究与实验发展的支出:指企业办技术开发机构在
全年度各种经费支出的总额中,用于基础研究、庆用研究和实验发展的经费之和。
19.外部支出合计:指转拨外单位的经费,委托外单位进行技术开发活动而
拨给对方的经费。
20.本年经费结余:填写本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年末结余额。
21.技术改造支出总额:指用于本企业技术改造支出费用的总额。技术改造
是指企业在坚持科学技术进步的前提下,把科学技术成果应用于企业生产的各个领
域(产品、设备、工艺等),用先进的技术改造落后的技术,用先进的工艺、设备
代替落后的工艺、设备,实现以内涵为主的扩大再生产,从而提高产品质量,促进
产品更新换代、节约能源、降低消耗,全面提高社会综合经济效益。
22.技术引进经费支出总额:指企业在报告年内用于购买国外技术(包括购
买设计、流程配方、图纸、工艺专利等技术资料)的费用,以及引进国外的关键设
备、仪器、样机所支出的经费总额。其中:
(1)用于引进设计、图纸、工艺、专利的经费:包括购买国外设计、流程配
方、工艺、图纸、专利等技术资料用款。
(2)用于消化吸收的经费:指企业在报告年内,对国外引进项目进行消化吸
收所支出的经费总额,包括:人员培训费、测绘费、参加消化吸收工作的人员工资
、工装费、工艺开发费、必备的配套设备费、翻版费等。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指
对引进技术的掌握、应用、复制而开展的工作,以及在此基础上的创新。通过这项
工作,能够具备掌握引进技术和自我开发能力。
(3)用于购买国内技术的经费: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内为发展本企业的生产,
而购买国内(企业外单位)技术成果的经费支出。包括购买设计图纸、工艺、配方
、关键设备等所支付的经费总额。
23.新产品:是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而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
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
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基本情况》表(见下表)中3
9、40、41、42、43项填报的范围是:①本企业本年在免税期的新产品;
②已开发成功本年所投产但未享受免税的新产品。
24.国家级新产品:是指经鉴定认定在国内第一次研制并生产的产品。
25.新产品出口: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内出售给外贸部门用于出口和直接出售
给外商的新产品。
26.新产品实现利税:指本企业在报告年内新产品实现的利税总额,包括新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和利润总额之和。
27.新产品减免税:根据有关部门规定,本企业在报告年内新产品免交国家
的税金和按一定比例减少的上交税金之和。
28.本企业开发的科技成果转让收入:填写报告年内本企业对外企业转让本
企业当年或以往的科技成果(如设计图纸、配方、工艺……)的收入总额。其中:
技术出口收入:指本企业报告年内向国外转让本企业当年或以住的科技成果(
如设计图纸、配方、工艺……)的收入,收入为外币时需按当时的汇价换算为人民
币计算填写。
29.本企业对外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在报告年内,本企业对企业外单位提
供的有偿服务,如:试验测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咨询服务等获得的收入总额
,不包括对本企业产品实行质量保修等而进行的服务。
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基本情况
企业法人代码□□□□□□□□-□ 表号:B107-1表
企业详细名称: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199 年
文号:国统字(1993)254号
━━━━━━━━━━━━━━━━━━━━━━━━━━━━━┯━━┯━━┯━━
计量 │计量│代码│本年
单位 │单位│ │实际
─────────────────────────────┼──┼──┼──
甲 甲 │ 乙 │ 丙 │ 1
─────────────────────────────┼──┼──┼──
一、技术开发人员 │ │ │
技术开发人员总计 │ 人 │01│
总计中:工程技术人员 │ 人 │02│
总计中:1.具有高、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 人 │03│
2.大专及以下学历具有初级职称的人员或未评定职称│ │ │
的大、中专人员 │ 人 │04│
总计中:技术开发机构的人员 │ 人 │05│
其中:具有高、中级职称或大学本科及以 │ │ │
上学历的人员 │ 人 │06│
总计中:全时人员 │ 人 │07│
非全时人员 │ 人 │08│
非全时折合全时人员 │人年│09│
二、技术开发经费筹集与支出 │ │ │
上年经费结转 │千元│10│
本年经费筹集总额 │千元│11│
1.上级拨款 │千元│12│
2.专项贷款 │千元│13│
3.本企业自筹 │千元│14│
其中:新产品减免税中用于技术开发的费用 │千元│15│
4.接受外单位委托 │千元│16│
5.其他 │千元│17│
技术开发经费支出总额 │千元│18│
1.内部支出合计 │千元│19│
(1)技术开发人员劳务费(含工资) │千元│20│
(2)原材料费 │千元│21│
(3)设计、实验、调研费 │千元│22│
(4)固定资产购建费 │千元│23│
其中:仪器设备 │千元│24│
(5)其他 │千元│25│
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 │千元│26│
用于应用研究 │千元│27│
用于应用发展 │千元│28│
内部支出中:用于开发新产品的经费 │千元│29│
内部支出中:技术开发机构经费支出 │千元│30│
其中:研究与实验发展支出 │千元│31│
2.外部支出合计 │千元│32│
本年经费结余 │千元│33│
三、其他技术活动经费支出 │ │ │
技术改造支出总额 │千元│34│
技术引进支出总额 │千元│35│
其中:用于引进设计、图纸、工艺、专利的经费 │千元│36│
用于消化吸收经费 │千元│37│
用于购买国内技术的经费 │千元│38│
四、技术开发活动产出 │ │ │
新产品销售收入合计 │千元│39│
合计中:国家级新产品 │千元│40│
合计中:新产品出口 │千元│41│
新产品实现利税 │千元│42│
新产品减免税 │千元│43│
本企业开发的科技成果转让收入 │千元│44│
其中:技术出口收入 │千元│45│
本企业对外技术服务收入 │千元│46│
本年技术开发成果获奖数 │ 项 │47│
其中:获国家级奖励 │ 项 │48│
获省、部级奖励 │ 项 │49│
科学论文数: │ 篇 │50│
科技著作数: │ 种 │51│
专利申请数: │ 件 │52│
专利授权数: │ 件 │53│
五、生产用机器设备原价 │千元│54│
其中:微电子技术控制生产设备原价 │千元│55│
六、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数 │ 个 │56│
其中:享受独立科研院所优惠政策的机构 │ 个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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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技术开发成果获奖数:填报本企业历年实际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在报告年内的获奖情况。
若几个企业(单位)合作所取得的技术开发成果而共同获奖,则由其中主要企业(单位)填报,其他企业(单位)应免填。
(1)国家级奖励:包括国家科委自然科学奖励委员会批准、授予的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科委发明评选委员会批准、授予的国家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委员会批准、授予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科委星火办公室批准、授予的国家星火奖等国家级别的奖励。
(2)省、部级奖励:指以国务院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名义颁布的重大科技成果奖和科技进步奖等。
31.科学论文:指在学术刊物上以书面形式最初发表的科学研究成果。科学论文具备以下三个条件:①首次发表的研究成果;②作者的结论和试验能被同行重复并验证;③发表后科技界能够引用。科技论文分为国内学术刊物发表和国家学术刊物发表两种,均在统计之内。
32.科技著作:指经过正式出版部门编印出版的论述科学技术问题的理论性论文集或专著及科普著作。但不包括翻译国外的著作。由多人合著的科技著作,由第一作者所在单位统计。
33.专利申请数:填写在报告年内本企业对当年的或以往的技术开发成果申请专利的项数。
34.专利授权数:填写在报告年内企业技术开发成果所获准享有专利权的项数。
35.生产用机器设备原价:生产设备指劳动资料中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用以开采自然资源或改变劳动对象的物质形态或化学成份,并使之成为工业产品的机器设备或装置,包括企业在报告年末自有的及租入的(或借入的)已安装的和未安装的设备(包括辅助车间、动力车间等生产设备)。不包括已经批准报废、订购未运抵本企业及出租(或借出)给其他企业业的设备。原价指生产设备购买时所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其中:
微电子技术控制生产设备原价:指本企业在报告年末拥有的、利用微电子技术(包括电子计算机、集成电路等)对生产过程进行控制、观察测量、测试等生产设备的原价。
36.企业办技术开发机构:是指企业自办,或与外单位合办,管理上同生产系统相对独立的,或单独核算的专门技术开发机构,如企业办研究所(包括现改名为开发中心、开发部等专门技术开发机构)。
企业科技管理职能科室(如技术科)一般不计入此表。若技术科同时挂有技术开发机构牌子,视其报告年内实际主要工作任务而定,主要任务是从事技术开发,可列入本表统计范围,否则不予统计。其中:
享受独立科研院所优惠政策的机构:指企业办的技术开发机构中能够享受国家提供给独立科研院所的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机构,这些优惠政策主要指:①科研院所技术性收入免征所得税,对新产品和中试产品减免所得税;②奖金税纳税标准期可放宽到四个半月;③外汇留成中享受优惠政策;④科研单位的外事自主权;⑤有关单位对科研单位的出国考察、外事交流、聘请外国专家等予以支持和提供方便;⑥进口仪器设备免税。
(二)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课题)情况见下页表
1.技术开发项目(课题)名称:按技术开发实际的项目(课题)名称,或按项目(课题)
大中型工业企业技术开发项目(课题)情况
企业法人代码□□□□□□□□-□ 表
号:B107-2表
企业详细名称: 制表机关:国家统计局
199 年 文号:国统字(1993)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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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术│项│项│合│技│项│项│项│项目│───具│经费│项│项│项目│ 项目 │投入┃
┃序│开发│目│承│作│术│技│目│目│组人│有高、中│支出│目│目│主要│ 成果 │生产┃
┃ │项目│来│承│项│经│技│活│起│员(│级职称或│(千│完│鉴│成果│ 水平 │(使┃
┃号│(课│源│担│目│济│术│动│始│人)│大学本科│元)│成│定│形式├─┬─┤用)┃
┃ │题)│ │形│类│目│类│类│时│ │及以上学│ │时│时│ │国│国│时间┃
┃ │名称│ │式│型│标│型│型│间│ │历的人员│ │间│间│ │际│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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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 甲 │IB│IC│ID│IE│IF│IG│IH│ 1 │ 2 │ 3 │II│ I│ IK │IL│IM│ 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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