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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二)价格计算
  1.原盐、石灰石、焦炭、白煤等大宗原材料按实际价格计算。实际价格包括采购价格、入库前运杂费及合理途耗。
  企业产焦炭按实际成本计算。
  2.合成氨按实际成本计算。
  3.重油,天然气以输送到车间的实际成本计算。
  4.水、蒸汽、电等按当月实际成本计算。
  五、联副品成本计算
  (一)联产品成本计算
  联碱法在生产过程中同时生产纯碱和氯化铵两种产品。根据商品经济的条件,为适应市场发展变化的情况,便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加速资金周转,简化核算方法,确定联碱法以纯碱和氯化铵整个生产工艺过程归集生产费用,以纯碱产量为核算基础,先计算出联碱总成本,扣除氯化铵应负担的费用后,计算出纯碱成本。计算方法如下。
  1.氯化铵按入库合格品计量,成本采用定价扣除法。定价原则是:企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的出厂价格,或根据上年实际平均销售价以及市场预测价确定。定价后,一般年内不变。其计算公式如下
  氯化铵总成本=氯化铵产量×(售价-税金)
  企业同时生产粗铵(农业用氯化铵),精铵(工业用氯化铵),成本应分别扣除,其计算公式如下
  粗铵总成本=粗铵产量×(售价-税金)
  精铵总成本=精铵产量×(售价-税金)
  联碱法纯碱的总成本为联碱总成本扣除氯化铵总成本后的金额。其计算公式纯碱工厂总成本=联碱总成本-氯化铵总成本(粗铵+精铵)+企业管理费
  (二)副产品成本扣除
  1.扫地碱、大块碱、冷凝水等按副产品订价扣除法从联碱总成本(氨碱法从纯碱总成本)中扣除。价格确定后,年内一般不做变动,其计算公式如下
  副产品扣除价格=外销价-税金-包装物-加工费
  2.二氧化碳、蒸汽按计算期内副产量×当年计划成本从联碱总成本(氨碱法,从纯碱总成本)中扣除。
  六、在产品成本计算
  对已投入生产过程,尚未形成产品而耗用的原材料,包括:贮存的中间料液母液Ⅰ,母液Ⅱ,氨Ⅰ、氨Ⅱ盐水精制过程中,含盐和含氨的三次盐水、氨盐水、冷凝液和煅烧过程中的重碱(NaHCO3 )等都是在产品。由于纯碱生产工艺连续性强,在产品数量不多,各月份之间在产品贮量变化不大,波动甚微,一般可以不核算在产品成本。
  如果需要计算在产品成本,则只计算在产品消耗的原材料盐和氨两种成本。当期发生的人工、费用及其它材料费,不存在在产品成本中分摊,全部计入当期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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