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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三、各成本项目的计算
  (一)氨碱法纯碱(索尔维制碱法)
  1.原料及主要材料的计算
  (1)原盐:根据计量,领料单的实物原盐量按化验分析报告折算为含NaCL100%的用盐量计算消耗,同时统计实物消耗量。
  (2)合成氨:气氨或液氨根据仪表计量或领料单数量折含氨100%计算,同时统计实物消耗量。
  (3)石灰石:按领料量和化验分析报告折含CaCO3100%计算,同时
统计实物消耗量。
  (4)二氧化碳:只计算系统外的补充量,按仪表计量折含二氧化碳100%量计算消耗。
  (5)焦炭(或白煤):按领料单数量扣除过筛焦粉、水分后的数量,再按化验分析,折含固定炭84%计算。同时统计实物消耗量。
  (6)包装物:按领料单实物量,扣除用于包装扫地灰、大块碱所耗用数量后的数量计算。
  (7)清水:以仪表计量为准。计算消耗循环水按补充量计算消耗。
  (8)海水(河水):以流量表计量为准计算消耗。
  2.燃料及动力的计算
  (1)重油(天然气或烟煤):煅烧纯碱耗用的重油(天然气或烟煤),按实际耗用量计算。
  (2)电:按车间入口电表计量。不包括车间照明、安全通风等用电。
  (3)蒸汽:不论做为动力(如:用于蒸汽压缩机)或做为热源(如:用于蒸汽煅烧炉),都以车间进口的总流量表的读数扣除车间保温、生活用汽和副产品加工用汽后计算消耗量。纯碱生产过程中副产的蒸汽用于本生产系统的不计算消耗,对外供部分做为副产品从纯碱成本项上扣除。
  (二)联碱法纯碱(侯氏制碱法)
  1.原料及主要材料的计算
  (1)合成氨:根据仪表计量的数量折含NH3 100%计算消耗,同时统计实物消耗量。
  (2)原料盐(洗盐、精盐、原盐):按仪表计量或领料单的数量折含NaCL100%计算消耗,同时统计实物消耗量。
  洗盐或精盐做为自制半成品计算成本。按联碱实耗量将成本转到联碱成本项下。
  (3)石灰石、焦炭(或白煤):联碱法和氨碱法并存的企业,氨碱系统为联碱系统回收其母液中的合成氨所耗用的石灰乳,根据化验分析分别计算石灰石、焦炭(或白煤)消耗的折合量。
  (4)二氧化碳:按外部供应部分,仪表计量,折含二氧化碳100%计算消耗。
  (5)清水或软水:以车间入口仪表计量。如果使用循环水,只计算补充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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