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化工部关于纯碱成本核算规程

  3.工资及福利费:指氨碱、联碱系统从事操作的生产工人工资、各种工资性质的津贴和副食补贴;按生产工人工资总额扣除副食品价格补贴和各种奖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按规定计入成本的原料和燃料节约奖。
  4.车间经费:指车间为进行正常生产所耗用的各种材料,支付的管理人员工资和各项管理费用。其明细项目如下。
  (1)工资及福利费:指车间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化验人员、修理人员及勤杂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同成本项目第3项的内容)。
  (2)折旧费:指财政部门和上级审查同意的分类折旧率计算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3)修理费:指生产系统设备和房屋的大修理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费用。下设两个子目:
  ①大修理费用:指按上级规定的大修基金提存率计提的大修理基金;
  ②中、小修理费用:指为维护正常生产进行的中、小修理费用,包括更换的备品配件、耗用的维修材料有及辅助部门转入的劳务费用。
  (4)办公费:指车间办公及岗位记录的办公用品费用。
  (5)水、电费:指车间非生产用水、电费,包括车间照明、安全通风、防尘、防毒等用电。
  (6)室温调节费:指车间维护正常生产调节室温所支付的费用。
  (7)机物料消耗:指为维护正常生产耗用的机物料,如压缩机油,润滑油,化验分析用材料及其它消耗材料。
  (8)保险费:指为车间财产保险而支付的费用。
  (9)低值易耗品摊销:指车间为维护正常生产所领用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种小型工具、分析仪器等低值易耗品,按规定摊销的费用。
  (10)劳动保护费:指车间按规定所支付的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及保健、食品费用。
  (11)在产品盘亏和毁损:指车间所发生的并已报经上级批准由产品成本负担的在产品盘亏和毁损。盘盈应从本项目中减除。
  (12)排污费:指车间发生的按规定支出的各种排污费。但从开征后第三年起,继续超标排污,按规定加收的排污费和罚款不得列入本项目。
  (13)租赁费:指车间向外单位租入各种设备工具等所支付的租金。
  (14)其它:指不属于以上各项,当由车间经费列支的费用。
  5.联、副产品扣除:指在纯碱生产过程中的联产品、副产品,以及其它应从归集的氨碱、联碱成本费用中扣除的大块碱,扫地灰的价值。
  6.企业管理费:指企业为管理和组织全厂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明细项目和分配办法按财政部有关的规定办理。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