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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通信企业增值统计方法(试行)

  劳动者报酬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有效劳动的价值表现。具体是指生产单位以各种形式支付给本企业劳动者的报酬。即从生产单位各种渠道得到的一切货币形式或实物形式的收入,不论是工资科目开支的还是各种经费科目开支的。只要符合指标定义均应计算在内。邮电通信企业劳动者报酬相当于会邮报表“收支差额明细表”成本中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及“业务费”中支付给本企业职工的部分,再加上:管理费用中的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会议费、咨询费、审计费、技术转让费、研究开发费和“其他”项中支付给个人的部分;职工教育经费中用于教师授课及实习指导支付给个人部分;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缴纳合同制职工养老金以及编外人员生活费等。
  六、生产税净额
  生产税净额是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是政府向企业征收的生产、销售、购买、使用货物和服务的税金,是企业向政府缴纳的各种利前税。就邮电通信企业而言,具体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还有缴纳的各种规费,如教育费附加、排污费、绿化费等,以及管理费用中“其他”项里支付给国家的部分。不包括企业所缴纳的“所得税”,因为“所得税”是利后税,属于二次分配,不属于生产税净额范围,它应计入“留给本企业”栏。
  七、营业盈余
  营业盈余是体现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剩余价值。具体是指总产出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邮电通信企业营业盈余原则上等于营业收支差额,允许两者之间有误差。
  八、支付给劳动者
  支付给劳动者、支付给国家、留给集体是增加值分配的组成部分,主要反映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分配关系。支付给劳动者是指增加值中分配给本企业职工的部分。
  邮电通信企业增加值计算表中的“支付给劳动者”部分与邮电通信企业“劳动者报酬”计算范围一致。
  九、支付给国家
  指增加值中分配给国家的部分。包括企业向政府缴纳的各种生产税以及规费,不包括“所得税”。邮电通信企业增加值计算表中的“支付给国家”部分与指标“生产税净额”计算范围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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