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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加强经营管理,改善电信服务的若干规定

  4.用户查询资费问题,一律实行无偿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5.用户来信来访来电投诉,营业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处理,作好登记,认真查处。对有理由批评,要认真整改。严禁对用户申告打击报复,一经发现,必须从严惩处。
  (五)方便用户缴费
  1.增设收费网点,减少用户排队。
  2.提倡用户预交款。
  3.通过银行、邮政储蓄收取各项电信费用。
  4.创造条件,通过居委会代收月租费等。
  (六)停话和拆机必须慎重,严格按规定办理。
  1.一切停话,必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并事先书面或以送语音的方式通知用户,方可办理。不经批准或事先没有通知用户而停话的,都是违反规定的行为,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对重要用户的停话,必须经局长批准。
  3.对用户欠费,要多做催缴工作,采取电话口头催款、送语音通知、收取滞纳金、上门催缴等措施,督促用户缴费。
  (七)增设电信服务网点,方便用户使用电信业务
  1.在城市的机场、码头、火车站、长途汽车客运站、大型医院、大型商店、繁华街道、居民小区等地都应装设公用电话。
  2.有人专人值守的公用电话(亭)都应开办国内、国际长途直拨业务,并有醒目的DDD、IDD标志。
  3.在城乡集贸市场,以及城市机场、火车站及繁华区域应设置综合电信服务点,开办长途电话、市内公用电话、电报和用户传真等业务。并昼夜对外服务。
  七、做好大用户服务工作,千方百计满足大用户的通信需求。
  大用户是我们服务工作的重点,要千方百计地满足大用户对通信的需要。
  (一)确定大用户的范围与名单,建立大用户的业务档案。大用户是指使用电信业务数量多、电信费用和款额大的用户单位。一般可按下列依据来确定大用户的范围:
  1.用户年电信费用款额数大的单位,一般以最高营收额往下顺延,具体款额数由各局自定。
  2.大型企业、党政军机关、金融单位、外贸部门。
  3.三资企业。
  4.大型涉外宾馆、饭店。
  在此范围内确定大用户的具体名单,并立即着手建立大用户的业务档案。
  (二)向每个大用户单位发放《大用户使用电信业务优待证》,供大用户单位来局办理电信业务时使用。
  对大用户单位使用电信业务的优惠,主要应体现在办理手续要简,处理时限要快,试用新业务资费可适当优惠。
  (三)企业内部各个单位、各个环节对大用户的装移机和其他电信业务都要优先处理,做到优先受理、优先配线、优先配号、优先开单、优先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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