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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加强经营管理,改善电信服务的若干规定

  “用户第一、服务第一、质量第一”要体现在电信经营服务工作的全过程,具体要求是:
  (一)方便用户装移电话登记
  1.在市话营业集中管理的原则下,为方便用户各局要设立多处营业点,形成集中管理,网状服务的格局。
  2.提倡用电话受理用户登记。各局应积极创造条件,使用电话受理用户新装、装移副机、室内移机、换机、增设程控电话新服务项目、分户名变更等业务的登记。
  3.在机线条件具备的地区,实行现场受理,即行装机。
  4.在机线条件充足地区,开办“团体装机”业务,即由用户单位或居委会为集体宿舍或街道居民统一办理装机登记手续。
  5.用户办理非话、专线业务应由营业一个窗口受理,涉及长、市及内部其他环节的,由营业部门负责统一协调,不得让用户分别到多个地点办理。京、津、沪应设立电信综合营业处,统一受理用户登记。
  (二)能否装移机,要及时给用户明确答复
  1.受理用户登记以后,必须在十五天以内给用户答复,力争做到当场答复。对能够装移的告知装移时间,对机线条件不具备的列入待装管理并向用户说明原因及大体解决时间。
  答复要真实、准确、具体、有透明度,不得笼统。
  2.在营业厅或相关街道里弄,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向用户公布已具备或即将具备装移机条件的地点范围,与大约装移时间。
  (三)按规定的时限为用户安装电话
  1.按照时限规定组织施工,施工前应提前通知用户。
  2.装机人员施工时应佩戴明显标志。
  3.装移机施工应即装即通,竣工时用户能够通话。
  (四)做好用户查询与投诉工作
  1.营业厅设值班主任,现场答复用户问询,指导用户办理各项业务。
  2.设立业务查询窗口。负责答复用户关于装移电话和资费等问题的询问。业务查询窗口应配备业务熟练、服务态度好的工作人员,并保持业务查询人员的相对稳定。答复要准确,态度要和蔼,做到有问必答,件件有回音。
  3.各局营业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发计算机辅助管理。对用户装机登记实行封闭式跟踪管理,切实掌握每个用户装机全过程的每一环节的进展情况,能随时准确答复用户查询。
  尚未实行计算机管理的,必须成立跟踪管理机构或配置专人,及时掌握每个用户装机流程的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填写《装机封闭跟踪管理登记表》。
  装机流程中的任何工序环节,必须在规定分段时限内进行操作,不具备条件的要及时交用户登记卡或工单返回营业跟踪管理单位,不得超时限截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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