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利用公用电话网或分组数据网,在主要省会城市和沿海开放城市积极发展新型图文业务,并在电话网上适当发展图像通信。以大城市为主,发展可视图文。建立包括图像和文字信息的数据库。
4.5 根据需要与可能,在主要大城市发展会议电话业务,适当发展会议电视、可视电话。
(五)移动通信和个人通信
5.1 移动通信是现代通信的主要手段之一,应积极发展。近期主要是发展移动电话业务,也要适当发展非话业务。
5.2 公用移动通信以采用900兆赫、具有漫游功能的蜂窝式移动通信系统为主,要严格控制进网设备型号,统一编号,统一信令。在不需联网漫游的地区,也可采用450兆赫或150兆赫移动通信系统。
5.3 移动通信技术的发展方向是数字化。近期可采用模拟方式,要积极研究开发数字技术,向数字化发展。
5.4 大力发展无线电寻呼。县(市)以上城市根据需要建立本地无线电寻呼网,并逐步实现全国联网。无线电寻呼的发展方向是自动化、数字化、多功能和汉字显示。
5.5 根据本地情况,可积极慎重地发展无绳电话、移动式公用电话等新的移动通信业务。
5.6 积极开展个人通信的研究,结合我国国情,跟踪世界新技术发展趋势。
(六)电信传输
6.1 市内电信传输。
6.1.1 市内电信中继和主干线传输技术要从模拟向数字化发展。要积极采用光纤通信、数字技术。
6.1.2 要充分重视用户线路技术的发展,积极采用复用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发展用户光缆。用户线路建设要适应电话网的发展,市话用户线要大力推广固定交换区的交接配线,楼房管线要预建,并加强电信管道技术的研究。
6.1.3 局间中继要尽量采用数字传输技术。中继线路可视不同情况,分别选用光缆、新型电缆。现有的电缆、市话载波等传输手段可继续使用并逐步改造。
6.1.4 积极发展数字用户环路技术。
6.2 长途电信传输
6.2.1 长途电信干线以发展光缆、数字微波为主,在条件适宜的地区积极发展卫星通信,不再发展同轴电缆,并要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光缆、微波、卫星和现有的电缆、明线等多种传输手段。
6.2.2 数字同步体系(SDH)是数字传输技术的发展重点,应优先开发应用。在积极引进国外新技术、新设备的同时,要加速国内的消化和研究开发工作,并尽快提供建设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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