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调整邮资票品管理体制的通知
(1993年11月19日)
为适应邮电部机构改革的需要,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部决定自1994年1月1日起,调整邮资票品发行、管理体制和集邮机构。
这次调整邮资票品管理体制的目的是: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的原则,理顺邮资票品发行管理体制,不断提高邮资票品的选题、设计、印制质量;加强对邮资凭证的管理,防止对邮资票品的不正当经营;大力发展集邮业务,把集邮经营推向市场,促进我国集邮事业的发展。
现将调整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内容和各部门职能
1、将中国邮票总公司改名为中国集邮总公司,为正局级企业,业务工作由邮政总局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能是:经营邮资票品和集邮品的出口业务,以及外国邮票的进口业务;组织设计、印制、发行各类集邮品;按市场需求设立集邮门市部,组织开辟集邮市场,经营各类中外邮资票品和集邮品,销售部分新发行的邮资票品;负责对外贸易性的邮资票品展销和相关的外事活动;归口管理集邮品厂。
现邮票总公司担负的邮资票品发行的政府职能移交部管,各类邮资票品的组稿、设计、印制和对北京邮票厂的管理工作,移交邮票印制总厂;各类邮资票品的计划分配、集邮业务管理移交邮政总局;原由中国邮票总公司代管的邮票博物馆移交部文史中心。中国集邮总公司不再担负邮资票品的发行职能。
2、部关于邮资票品工作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研究邮资票品的发行方针政策,制订邮资票品管理制度、规章;拟订各类邮资票品的选题规划和年度发行计划;组织邮资票品设计图稿的评议和审查;确定邮资票品印量和发行量;负责邮资票品的批样;协助有关单位管理邮票市场;负责国际间交换资料邮票的管理;负责政府间双边邮展和有关邮票发行事务的涉外活动;下达邮资票品发行通知和公告,发布邮资票品发行新闻。
3、邮政总局关于邮资票品工作的主要职能是:研究、拟订邮资票品销售和经营的管理办法,制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汇总提出邮资票品印量和发行量计划;制订邮资票品分配计划,并向各管理局和集邮总公司分配邮资票品;负责集邮业务的经营管理和监督检查;领导邮票印制总厂;归口管理中国集邮总公司。
现邮政总局担负的部分邮资票品发行管理职能,移交部的政府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