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通信质量管理办法(试行)
(1993年11月2日 邮电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邮政通信质量是邮政通信社会效益的集中表现,是邮政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综合反映,也是衡量邮政职工工作成绩优劣的主要标志。为保护用户的通信利益,维护邮政信誉,特定本办法。
第二条 邮政通信是一个完整的工作系统,具有全程全网、联合作业的特点。广大邮政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全程全网观点和“质量第一”的思想,全心全意保证各自岗位的通信质量。
第三条 邮政通信质量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时限,二是安全。要贯彻以时限为主线的方针,按规定完成各类邮件的时限。
第四条 各级邮政企业要组织广大职工努力学习,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质量意识,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用各自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全程全网的通信质量。
第五条 邮政通信质量实行“一级管一级”的分级管理原则。邮电部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通信质量的检查考核;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负责所属市县局邮政通信质量的检查考核。
第六条 邮电部邮政总局根据国家和邮电部的方针政策,制定统一的质量管理制度,提出部管质量指标计划,督促检查全国邮政通信质量完成情况,指导邮政通信质量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查处重大通信案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根据邮电部的要求,提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邮政通信质量的方针目标,制定质量指标计划并组织贯彻执行,定期研究改进提高质量的措施和方法,检查考核市、县局的通信质量计划完成情况。
市、县局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局或地市局下达的质量指标计划,组织制定落实措施,搞好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通信质量上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保证完成通信质量计划。
第二章 邮政通信质量的分类和指标设置
第七条 根据邮件在传递、处理过程中发生问题所带来的后果,邮政通信质量问题大体可分为三类:
(一)危害邮件安全类,包括邮件丢失、被盗、冒领以及焚烧、水湿、污染、腐蚀、爆炸而使邮件受到损失。
(二)影响邮件时限类,包括局内积压、延误班期、错发、误发等,造成邮件超过全程规定时限。
(三)造成邮件损毁、延误隐患类,包括处理邮件不执行规章制度,不符合规格标准。
第八条 邮政通信质量指标设总包邮件损失、给据邮件损失逾限、邮件全程时限逾限、邮件处理不合规格、机要文件失密丢损五项。
(一)总包邮件损失,是指各类总包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损毁、被窃后无法找回的或失去效用的。
(二)给据邮件损失,是指各类给据邮件在传递过程中丢失、损毁、被窃后无法找回或失去效用的。
(三)邮件时限逾限,是指邮件超过规定的从收寄到投递全过程所用的时间。
(四)邮件处理不合规格,是指各类总包或散件的收寄和处理不符合规格标准。
(五)机要文件失密丢损,是指机要文件丢失、泄密、被窃、损毁。
第九条 部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的邮政通信质量考核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