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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干线邮运组织管理及调度办法

  (四)根据生产需要,有权临时调动、使用所属范围内的邮运设备。
  (五)有权对邮运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查阅有关邮运业务档案、资料。
  (六)因工作需要可以在相关局寄发邮政公事邮件,免费挂发长途公务电话、电报。
  第二十八条 各级调度室均应建立健全科学的调度工作制度,了解掌握邮运动态,及时处理邮运生产中发生的问题,保证全网畅通。
  (一)调度值班制度。
  1、各级调度室要建立健全值班制度,指定专人值班。在汛期和邮运旺季必须做到24小时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随时掌握所属地区的邮运动态和各种信息。对发生的问题要认真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主管领导和上级调度室汇报。值班人员应填写值班日志(见附件一),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汇报制度。各级调度室遇有以下情况必须在二小时内向上级调度部门(也可越级汇报)及主管领导报告。
  1、邮路阻断。
  2、邮车(船)停运、折返或摘挂。
  3、发生重大邮运通信事故。
  4、发生重大邮运安全事故。
  5、其他特殊紧急情况。
  遇有邮运量突然增加,造成大量邮件积压时,除采取措施疏运外,要于24小时内向上级调度部门汇报。上述情况利用电话汇报时双方应做好电话记录。
  (三)工作计划总结制度。各级调度室应制定有重点、有措施的年度工作计划。每半年要对干线邮运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和小结,并向上级调度部门报告。
  (四)调度例会制度。为及时交流情况,各级调度室要建立调度例会制度,定期对调度工作进行分析。总调、区调每半年召开一次调度例会,省调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调度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邮运情况,研究布置下一阶段邮运工作。
  (五)邮运检查制度。各级调度室应经常派人跟车上线和深入重点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规章制度、邮运命令、通知、发运计划和邮运纪律的执行情况。帮助解决邮运生产中的问题。
  第二十九条 调度指令的下达。
  (一)调度命令。凡涉及面较广,变更较大,约束力较强,对邮运作业组织影响较大的指挥调度事项,应发布调度命令(式样见附件二)。
  (二)调度通知。凡一般性的频次、时刻、经转关系、发运路由调整等事项,则应发邮运调度通知(式样见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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