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邮电部关于电话网一级交换中心设置问题的决定

邮电部关于电话网一级交换中心设置问题的决定
 (1991年8月26日)


  为了经济、合理地组织网路,部对电话网一级交换中心设置问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认真地研究、论证,现决定:
  一、全国电话网设置八个一级交换中心,即:北京、上海、武汉、沈阳、西安、成都、南京、广州。
  二、取消原设置的一级辅助交换中心。
  三、原一级辅助交换中心今后原则上均不再承担一级交换中心的辅助汇接功能;在过渡时期内的路由组织,由部电信总局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