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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失效]

  3、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为投资的。企业应按债权的账面余额,借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或“长期投资”,下同)等科目,贷记“应收账款”等科目。
  4、债权人接受的非现金资产需委托外单位销售,或委托外单位加工后销售的,按上述第1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后,再按委托加工物资(材料)、委托代销商品处理。
  5、债务人以部分非现金资产和部分现金资产抵偿债务。企业应按债权的账面余额减去接受的现金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量所接受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并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6、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同时债权人支付部分现金的。企业应按债权的账面余额加上支付的现金,减去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后的金额计量所接受非现金资产的价值,并按上述原则进行处理。
  (二)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以其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债务人以其存货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债务的账面余额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品销售收入”、“商品销售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存货成本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或“产品销售成本”,“商品销售成本”等)、“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贷记“产成品”、“库存商品”、“原材料”等科目。
  2、债务人以其固定资产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固定资产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固定资产净值加上清理费用等,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科目。
  3、债务人以所拥有的投资清偿债务的。企业应按债务的账面余额,借记“应付账款”等科目,按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并在处置时同时结转其跌价准备的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同时冲减已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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