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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农业税收票证式样的通知

  说明:
  农业特产税完税证一式四联:各联颜色用途是:
  第一联:存根 由征收机关或代征单位存查(白纸黑油墨);
  第二联:收据 纳税人完税凭证(白纸红油墨);
  第三联:记帐 由征收机关作记帐凭证(白纸绿油墨);
  第四联:报查 报县级征收机关核查(白纸蓝油墨)。
  有关栏目填写口径:
  1.纳税人代码:指征收机关按规定编制的纳税人代码。
  2.纳税人名称:如属农户,应填写农户户主姓名;如属国有、集体等单位,应填写单位的全称。
  3.经济性质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其他”项目填列。
  4.地址: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地址。
  5、税款所属时期:指发生纳税义务的时期。
  6、征收环节:分“生产环节”和“收购环节”填写。
  7.农业特产税附加,可以填写在征收栏最下方。
  8.本完税证边沿尺寸为(13×19)cm。

  三、牧业税完税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牧业税完税证

填发日期: 年 月 日     (××××)〈省简称〉农税字0000

┌───┬────┬─────┬──────────────────┐
│纳税人│    │纳税人名称│                  │
│代码 │    │     │                  │
├───┼────┼─────┼──────────────────┤
│地 址│    │税款所属时│                  │
│   │    │  期  │                  │第
├───┼──┬─┼──┬──┼──┬───────────────┤一
│ 税目 │计税│牲│计征│减免│应纳│    实 纳 金 额     │联
│(畜种)│单价│畜│税额│税额│税额├─┬─┬─┬─┬─┬─┬─┬─┤:
│   │  │数│  │  │  │十│万│千│百│十│元│角│分│存
├───┼──┼─┼──┼──┼──┼─┼─┼─┼─┼─┼─┼─┼─┤根
│   │  │ │  │  │  │ │ │ │ │ │ │ │ │
├───┼──┼─┼──┼──┼──┼─┼─┼─┼─┼─┼─┼─┼─┤由
│   │  │ │  │  │  │ │ │ │ │ │ │ │ │征
├───┴──┴─┴──┴──┴──┼─┼─┼─┼─┼─┼─┼─┼─┤收
│逾期 天,每日按滞纳税款加收 ‰的│ │ │ │ │ │ │ │ │机
│滞纳金              │ │ │ │ │ │ │ │ │关
├─────────────────┼─┼─┼─┼─┼─┼─┼─┼─┤或
│金额合计(大写) 拾 万 仟 佰 │ │ │ │ │ │ │ │ │代
│拾 元 角 分          │ │ │ │ │ │ │ │ │征
├────────┬────────┼─┴─┴─┴─┴─┴─┴─┴─┤单
│        │        │备注:            │位
│   征收机关  │委托代征代扣单位│               │存
│   (盖章)  │  (盖章)  │               │查
│        │        │               │
├────────┼────────┤               │
│经办人(章)  │经办人(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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