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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调整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的通知

卫生部关于调整保健
 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的通知
 (2000年1月14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就我部审批的保健食品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作如下调整:
  一、功能受理和审批范围
  1、免疫调节
  2、调节血脂
  3、调节血糖
  4、延缓衰老
  5、改善记忆
  6、改善视力
  7、促进排铅
  8、清咽润喉
  9、调节血压
  10、改善睡眠
  11、促进泌乳
  12、抗突变
  13、抗疲劳
  14、耐缺氧
  15、抗辐射
  16、减肥
  17、促进生长发育
  18、改善骨质疏松
  19、改善营养性贫血
  20、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
  21、美容(祛痤疮/祛黄褐斑/改善皮肤水份和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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