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单位在使用财政补助结存时,借记“事业支出”或成本费用类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事业支出”科目,同时按结转“事业支出”的数额,借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经确认专项任务已完成并经批准结存留归单位使用时,将其余额,借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如结存需上缴,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拨出的财政补助及专项资金的结存余额。
  第306号科目 事业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除经营性收支外各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
  二、期末计算事业结余时,应将“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营业税金(非经营业务)”、“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经费”、“事业支出”、“上缴上级支出”、“营业税金”、“对附属单位补助”、“结转自筹基建”等科目。
  期末计算出应拨未拨和应结转下期继续使用并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
  三、年度终了,将“事业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时,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号科目 经营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二、单位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应将“经营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经营支出”、“营业税金”等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营业税金”科目。
  三、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实现的经营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则为经营亏损。
  四、年度终了,将“经营结余”科目贷方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如为亏损,则不结转。
  第308号科目 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或收支差额的弥补情况和结果。
  二、本科目一般设置“应交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等明细科目。
  三、计算出应交纳所得税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
  四、计算出应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五、按规定结转事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年度事业收支差额,借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年终将当年事业结余和经营结余数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年终结帐后,发生以前年度会计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涉及到以前年度结余的,凡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应直接通过“事业基金”科目进行核算,并在会计报表上加以注明。
  九、年度终了,本科目无余额。
  第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财务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转拨的测绘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
  二、单位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三、年终将本科目贷方余额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设置经常性经费、专项经费两个明细科目。
  第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二、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余额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二、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三、年终结帐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其余额按拨款单位的规定办理。
  四、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405号科目 事业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对外承接测绘工程、提供测绘劳务等所取得的收入。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按照收入种类划分,本科目可设置“测绘工程收入”、“测绘科技收入”、“成果成图收入”等二级科目。
  二、确认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测绘事业单位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实收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经财政部门核定,预算外资金实行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和本科目。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平时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定期结算出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事业收入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409号科目 经营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取得或确认收支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帐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在取得或确认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发生销货退回时,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经营收入,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按不含税价格,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销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营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经营收入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收到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上缴的收入。
  二、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缴款退回时则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终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缴款单位设置明细帐。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对外投资收益以及收取的违约金和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等。
  二、确认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退回,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终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收入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01号科目 拨出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的财务主管部门或代行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拨给所属单位的预算资金。
  二、拨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年终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对所属单位拨付的非财政性补助资金或专项资金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五、本科目应按所属单位名称及拨款类别设置明细帐。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的财务主管部门或代行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拨给所属单位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
  二、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三、所属单位报销专款支出时,应区别情况处理。
  1、专项资金如系上级单位拨入的,则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2、属于本单位用自有资金设置对所属单位的专项拨款按资金渠道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借方余额为所属单位尚未核销的支出数。
  五、本科目按所属单位的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帐。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给测绘事业单位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帐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二、专款支出主要有科研课题经费、挖潜改造资金、科技三项费用等支出。
  三、按指定的项目或用途开支工、料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项目完工后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项目尚未完工,并未向有关部门单独列报的实际支出数。
  五、本科目按专款的项目设置明细帐。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开展测绘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测绘事业单位,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冲减事业支出时,作相反会计分录。
  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测绘事业单位,结转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已完测绘项目”、“管理费用”等科目。
  三、年终将本科目借方余额结转“事业结余”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第505号科目 经营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在测绘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不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测绘事业单位,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测绘事业单位,结转已销经营性劳务成果产品及相关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产品”、“管理费用”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时,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一般应按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等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并按照主要业务种类设置明细帐。
  第512号科目 营业税金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取得收入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二、计提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项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借记“事业结余”、“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收入类别设置明细帐。
  第516号科目 上缴上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按规定的定额或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