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
《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财会字〔199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局〔测绘管理办公室(处)〕、各直属单位,国务院各有关部门:
为规范和加强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财政部和国家测绘局联合制定了《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转发所属单位,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测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财政部 国家测绘局
一九九九年一月四日
目录
一、总说明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三、会计报表
(一)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二)会计报表编制说明
附件一 测绘事业单位内部成本费用核算规程
附件二 主要会计事项分录举例
附 录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
一、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
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测绘事业单位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纳入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的各级各类国有测绘事业单位。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非国有测绘事业单位,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非国有测绘事业单位,参照本制度执行。
测绘事业单位基本建设
投资会计核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测绘科研、教育、出版等事业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机关批准执行相应行业的会计制度。
测绘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相应的企业会计制度。
(三)测绘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按年度、季度和月份结算帐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年度、季度和月份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四)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发生外币收支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核算。
(五)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记帐采用借贷记帐法。
(六)测绘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基础一般采用权责发生制。
(七)测绘事业单位的支出与相关的收入应当配比。
(八)测绘事业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可在完成测绘工程项目或提供测绘成果成图资料、经营产品、劳务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应索取价款的凭据后予以确认。
对于长期项目的收入,应根据年度完成工作量予以合理确认。
(九)测绘事业单位应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办法。
1、对于发生的成本费用支出应按照直接费用、间接费用、期间费用分别归集。期末将成本费用和期间费用按支出的用途分别结转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见附件一)。
2、完成测绘项目、经营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测绘工程成本、测绘科技成本、提供成果成图成本以及经营成本中;对于发生的间接费用,期末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的成本中。
3、测绘工程成本、测绘科技成本、提供成果成图成本以及经营成本,期末应将其实际成本最终分别结转到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
4、期间费用应按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分配计入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
5、本期支付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费用,应按一定标准分配计入本期和以后各期。本期尚未支付但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应予提计入本期。
6、成本计算以当年测绘项目、经营产品实际完成时期为成本计算期。跨年度的测绘项目、经营产品以年度为成本计算期,核算当年实际完成工作量的实际成本。
(十)测绘事业单位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不需用的会计科目可以不设。
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测绘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查阅帐目、实现会计电算化。
测绘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帐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会计科目编号。
(十一)测绘事业单位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的具体格式和编制说明,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测绘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测绘事业单位自行规定。
会计报表应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帐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末终了后七天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十五日报出;年度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十天内报出。国家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上级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根据同级财政机关的要求,在认真审核所属测绘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向外报送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与月份、报送日期,并由单位行政领导、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十二)本制度由财政部、国家测绘局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三)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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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序号│编号│科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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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资产类 │29 │302 │固定基金 ┃
┃1 │101 │现金 │30 │303 │专用基金 ┃
┃2 │102 │银行存款 │31 │304 │财政补助结存 ┃
┃3 │105 │应收票据 │32 │306 │事业结存 ┃
┃4 │106 │应收帐款 │33 │307 │经营结余 ┃
┃5 │108 │预付帐款 │34 │308 │结余分配 ┃
┃6 │109 │备用金 │ │ │ ┃
┃7 │110 │其他应收款 │ │ │四、收入类 ┃
┃8 │115 │库存材料 │35 │401 │财政补助收入 ┃
┃9 │116 │已完测绘项目 │36 │403 │上级补助收入 ┃
┃10 │117 │经营产品 │37 │404 │拨入专款 ┃
┃11 │118 │待摊费用 │38 │405 │事业收入 ┃
┃12 │119 │对外投资 │39 │409 │经营收入 ┃
┃13 │120 │固定资产 │40 │412 │附属单位缴款 ┃
┃14 │124 │无形资产 │41 │413 │其他收入 ┃
┃15 │130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 ┃
┃ │ │ │ │ │五、支出及成本费用类 ┃
┃ │ │二、负债类 │42 │501 │拨出经费 ┃
┃16 │201 │借入款项 │43 │502 │拨出专款 ┃
┃17 │202 │应付票据 │44 │503 │专款支出 ┃
┃18 │203 │应付帐款 │45 │504 │事业支出 ┃
┃19 │204 │预收帐款 │46 │505 │经营支出 ┃
┃20 │205 │应付工资 │47 │512 │营业税金 ┃
┃21 │206 │应付社会保障金 │48 │506 │上缴上级支出 ┃
┃22 │208 │应缴预算款 │49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
┃23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50 │520 │结转自筹基建 ┃
┃24 │210 │应交税金 │51 │530 │测绘工程成本 ┃
┃25 │211 │其他应付款 │52 │531 │测绘科技成本 ┃
┃26 │231 │预提费用 │53 │532 │提供成果成图成本 ┃
┃27 │261 │长期应付款 │54 │535 │结营成本 ┃
┃ │ │ │55 │536 │间接费用 ┃
┃ │ │三、净资产类 │56 │537 │管理费用 ┃
┃28 │301 │事业基金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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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库存现金的数额。
四、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存款。
二、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款项的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银行存款的不同种类及银行帐号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05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因销售或转让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单位收到应收票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应收帐款”等有关科目。
三、应收票据到期收回兑现额,按实际收到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实收票据利息,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当实际收到款项小于票面金额时,借记“银行存款”、“经营支出”、“事业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当实际收到款项大于票面金额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单位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
六、单位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应收票据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期、票面金额、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和单位名称、到期日、收款日和收回金额等情况。
第106号科目 应收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因销售产品、商品、提供测绘工程成果、测绘科技服务等业务应收取的款项。
二、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已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结算应收帐款的累计数。
五、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和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第108号科目 预付帐款
一、本科目核算测绘事业单位按照购货、劳务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承担劳务单位的款项。
二、单位预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单位收到所购物品或劳务结算时,根据发票帐单等所列金额,借记“库存材料”、“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成本费用类科目等,贷记本科目。收到退回多付的货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预付款项。
四、本科目应按供应单位和承担劳务单位名称设置明细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