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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99年12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的通知
 (劳社部函〔1999〕2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国家重点技工学校标准》,经审评,批准北京市汽车工业技工学校等40所技工学校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重新认定天津海员学校等75所技工学校为国家重点技工学校。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四日
             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名单

  一、新批准的40所
  北京市汽车工业技工学校
  北京市汽车驾驶学校
  北京矿务局技工学校
  天津市机电工程技术学校
  内蒙古赤峰交通技工学校
  沈阳市大东区技工学校
  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通化煤矿技工学校
  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第一技工学校
  鸡西煤矿技工学校
  南京工程技术学校
  南京市技工学校
  泰州市技工学校
  宁波技工学校
  淮北煤炭基本建设技工学校
  厦门市技工学校
  福建省龙岩石市第一技术学校
  江西洪都航空集团公司技工学校
  淄博市劳动局技工学校
  山东省德州技工学校
  荣成市技工学校
  山东省临沂交通技工学校
  潍坊纺织技工学校
  东营市技工学校
  孝感市第一技工学校
  广东省技工学校
  广东轻工业技工学校
  广东省出版技工学校
  广东省供销技工学校
  东莞市技工学校
  广州市轻工技工学校
  广东省深圳市技工学校
  广西桂林商业技工学校
  攀枝花市建筑技术工人学校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工学校
  兰州铁路运输技工学校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技工学校
  西宁铁路司机学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技工学校
  新疆石河子市技工学校
  二、重新认定的75所(1995年以前认定的、不含高级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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