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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科学技术部)

  一、高新区评价指标编制的原则:
  1、体现导向性,能起引导高新区发展方向的作用。要引导高新区充分发挥示范、试验的作用,发展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基地,21世纪的经济增长点,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示范区,体现开放性效益、示范性效益和导向性效益。
  2、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高新区的目标应为(1)产业结构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经济、产业协调发展;(2)实现较快的经济发展和良好的经济效益;(3)发展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力素质的提高;(4)具有科学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水平;(5)社区环境优美,基础设施较完善。
  3、突出重点,指标少而精。评价应定位于绩效(成果)评价,指标的设置应抓住关键,技术创新指标、创业环境指标、经济发展指标、贡献指标和国际化指标是反映高新区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其中技术创新和创业环境是基础,是高新区实现发展和贡献的关键。各项指标的重要程度通过权重的设置来体现。
  4、体现客观、公开、公正、公平。应制定科学的评价方法、完整的评价体系,建立专家评价制度,编制数学模型,实行计算机管理,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的基础数据真实、可靠。
  5、以定量指标为主,辅以一定的定性指标。评价指标尽可能以定量指标为主,但全部采用定量指标也不能完整地反映高新区的绩效,要有一些描述的定性指标。
  6、动静结合。高新区日前仍处于发展初期,指标的设置应实事求是,既评价发展现状,也评价发展速度,并体现阶段性,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改指标体系,报主管部长批准后,用新标准来评价,以适应高新区发展不同阶段的目标要求。
  7、体现分类指导。用统一指标评价,根据需要分类公布评价结果。
  8、有可操作性。指标一定要可操作,便于实施,并注意与国家火炬计划统计指标相协调。
  二、高新区评估指标体系(见表一):
  三、指标计算:
  指标分类计算公式:采用加权求和法计算指标得分。
        χi-χimin
  Zj=∑(-----------×b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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